本报南京2月19日电(记者郑晋鸣 通讯员龙謦泽)今天,江苏正式出台《关于加快推进残疾人就业扶贫工作意见》,意见中首次明确提出在全省建立残疾人岗位预留制度,今年将在全省逐步展开试点。
制度规定,各机关、团体、国有企业以及事业单位要带头在本单位的工作岗位上划拨出一定比例用于保障残疾人士就业,录聘标准除部分特殊岗位外,一律不得设置任何对残疾人有歧视的内容。另外,今后用人单位新安排残疾人就业,可申请社会保险补贴,残疾人员工的“五险”单位缴费部分将获全额补贴。残疾人从事个体经营或者灵活就业的,按照个人缴纳社会保险费给予不低于1/2、不高于2/3的社会保险补贴。
该制度实施后,预计到2015年,江苏将每年安置2万名残疾人就业,建成1000家残疾人扶贫基地,全省城镇有就业能力的残疾人就业率将超过95%,残疾人家庭年人均纯收入超过4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