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产业早已成为朝阳产业,这为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合理利用开拓了新的空间。但非物质文化遗产又是非常脆弱的,利用不当必然会扭曲其文化内涵与精神品味,甚至会对它们造成不可逆转的伤害。当前关于非物质文化遗产能否产业化的问题正引起激烈争论。我以为,关键在于要认识清楚每一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自身属性,然后在此基础上判断是否可以产业化、如何产业化。
属性是事物本身所表现出来的性质,对每个个体来说,它可以分为本质属性、非本质属性。本质属性是决定某事物之所以成为该事物而区别于其他事物的属性,是决定一个事物基本功能的核心要素。非物质文化遗产千差万别,涉及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因此不同遗产的本质属性也每每有较大差异。
有些非物质文化遗产在属性上是侧重于实用的创造,如老北京小吃“爆肚冯”、绒线制造品牌“恒源祥”;有些非物质文化遗产则是超越现实物质需求的精神创造,如昆曲、山西“背铁棍”民间艺术。对“爆肚冯”来说,艺术性、思想性是有的,但只是其非本质属性,在其中居于次要地位;对“背铁棍”民间艺术来说,商业属性自然也会有,但也不居主导地位,仅是非本质属性、偶有属性。
所以,在开发、利用之前,我们有必要先对作为目标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属性研究。那些本质上以实用属性、商业属性为主的,我们才可以赋予其创造利润的责任,从而进行产业化的开发。如恒源祥的市场化、产业化有什么错呢?那些本质属性与商业关系不大的,则要慎重进行产业化的运作,否则可能戕害相关遗产的文化生命。
如昆曲、“背铁棍”等的本质属性侧重于精神价值,都在不同社会层面发挥着陶冶心灵、辅助教化的作用,若非要让它们以盈利为目的进行产业化,简直无异于让人放弃精神需求、退回到从前去过猴子的生活了!即便是对那些本质属性偏于商业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进行开发,也应以不损害其长期形成的文化内涵、精神品格为前提。
以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同仁堂医药文化”为例,作为上市企业的同仁堂集团公司在成功进行产业化运作的同时,就必须始终恪守“炮制虽繁必不敢省人工,品味虽贵必不敢减物力”的古训,树立“修合无人见,存心有天知”的自律意识。顾名思义,“非物质文化遗产”首先要体现对人生和人性的关怀。
对那些本质属性上超越现实功利、偏于精神追求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我们的社会与国家不但不应过分实用主义地去利用它们,而且应当采取适当的措施加强宣传和保护,尊重其存在的内在规律,以充分发挥其思想传承、民俗涵养、道德教化的社会功能。社会的核心价值观建设离不开它们,国家的长治久安离不开它们。道德情操、社会风气、民族精神都与长期的文化熏陶有关,是口号换不来、花钱买不来的。
还需注意的是,本质属性超功利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仍然可以为文化产业发展作出贡献。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一个重要特点,就是普遍蕴含着丰富的文化符号、文化理念,这些文化符号、文化理念正可为内容产业、创意产业提供无穷无尽的素材与灵感。《游园惊梦》《大国医》《梅兰芳》等电影就是从相关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中获得了滋养与启示。美国迪斯尼利用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花木兰的传说拍成动画片《花木兰》,全球票房收入超过三亿美元。非物质文化遗产是开掘不尽的宝藏!从非物质文化遗产中汲取精神智慧进行生产、创造,不是比急功近利地、生硬地产业化更好吗?这种汲取文化智慧的创造又可以反过来扩大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影响,可谓两全其美。
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与利用是一对矛盾的统一体,只要我们尊重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本质属性,不扭曲它们的社会功能,就能较好解决保护与利用的关系问题,而不至于走入片面追求产业化的歧途。该着重保护的,就努力去保护和传承,该开发利用的,就在保护的同时合理开发利用,让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各安其类。随时代的变化而发展,非物质文化遗产才会在社会文化建设、经济建设中真正起到积极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