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2月6日电(记者杨亮)今后,家政服务、大众化早餐工程、二手车流通、旧货流通、社区商业等民生商贸服务业项目可获中央财政专项资金扶持。财政部、商务部日前联合印发修订后的《中央财政促进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明确,中央财政从公共财政预算资金中安排专项资金,用于支持商贸流通领域服务业项目的建设和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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