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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13年01月31日 星期四

    95%乡村首诊率的背后

    ——宁夏医改创新支付制度

    作者: 《光明日报》( 2013年01月31日 06版)

        大医院人满为患、门诊号一号难求,而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却门可罗雀、寂寞冷清,这在全国很多地区都司空见惯,如今在宁夏盐池县、海原县等地,不管什么病都往大医院拥的现象,已经成为历史。患者小病不出村,常见病不出乡,大病在县里治,只有县内医院难以医治的疑难杂症,才会转到大城市的大医院就诊。

        宁夏卫生厅医改办主任王维成向记者透露:几年前,在美国进修的宁夏卫生厅副厅长马秀珍结识了美国科学院院士、著名经济学专家、哈佛大学卫生经济学教授、美国参议院经济顾问萧庆伦。正是这个机缘,使萧庆伦与宁夏结缘,进而将宁夏作为他研究项目的落脚点。

        2009年,宁夏和萧庆伦教授及其专家团队合作,在盐池县、海原县进行“创新支付制度、提高卫生效益”项目的试点。这项“支付制度改革”,是如何提高卫生服务效益的呢?据王维成主任介绍,首先是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立了门诊包干预付制。根据乡、村两级上一年门诊人次和门诊费用,测算出本年度门诊的包干经费,并在此基础上给予适度增加,先预拨70%,其余的30%则根据绩效考核在年底兑现。其次,在县级医疗机构建立住院包干责任制。将县级医院有能力治疗的病种费用包干给县医院,赋予他们住院“守门人”职责,鼓励他们通过外请专家、加强培训等方式来提高诊疗水平,让能在县内治疗的病在县内救治。需要转诊的,则由县级医院按病情选择定点的三级医院或专科医院,所需医疗费用从县级医疗机构总包干费用中支出,门诊、住院包干经费节约有奖,超支受罚。科学的绩效考核,使县医院必须采取得力措施强化管理,提高医疗质量,合理使用医保基金。

        方案有意提高了在基层门诊的报销比例:在村卫生室看病,门诊报销70%;在乡镇卫生院看病,门诊报销50%,而到县医院看病,门诊只报销35%,这就可以合理地分流病人、合理地利用卫生资源,将小病留在基层、留在门诊,逐步实现县级以下医疗机构承担90%以上的住院服务,农村居民首诊在乡和村的比例达到95%以上,个人自付比例在县域内下降到30%以下,进而实现“小病不出村、常见病不出乡、大病在县里、疑难杂症到县外”分级诊疗的目标。

        在作为试点的盐池县、海原县,受益总人次逐年增加,两县新农合就诊人次由2009年1-10月份的30.75万人次增加到2012年同期的95.47万人次。尤其可喜的是,这两个县实行了城乡医疗保障全覆盖、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全覆盖。医改促进了“三个转变”:由住院治疗向门诊治疗转变,由基本医疗向基层转变,由单纯治疗疾病向预防疾病转变。

        最让群众看得见、摸得着的是“三个下降”:因经济困难未就医的人口在下降;个人就医的负担在下降;门诊次均费用在下降,而有关管理部门还看到了第四个“下降”:医保基金管理使用的风险也在下降。

        2012年4月,自治区政府在吴忠市召开项目推广会,将试点由盐池、海原两县扩大到吴忠市、中卫市所属的8个县区,仅仅半年就看到了明显的成效。

        利用经济调控,合理分流病人,促进分级医疗,这是这项医改取得成功的主要原因。王维成向记者透露:今年,宁夏将在扩大试点的基础上逐步在全自治区推广。(本报记者 庄电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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