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1月28日电(记者张翼)近日,国务院正式发布了《能源发展“十二五”规划》。国家能源局有关方面负责人今天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十二五”能源发展主要目标是:一次能源消费总量控制目标为40亿吨标准煤,能源综合效率提高到38%。
根据规划,“十二五”能源发展主要目标还包括: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耗比2010年下降16%;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达到11.4%;建设山西、鄂尔多斯盆地、蒙东、西南、新疆五大国家综合能源基地;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比2010年下降17%;能源开发利用产生的细颗粒物(PM2.5)排放强度下降30%以上;能源基本公共服务水平显著提高,解决无电地区人口用电问题;重点领域改革取得新突破,能源行业管理全面加强。
国家能源局有关方面负责人指出,规划提出了四项举措:一是制定全国能源消费总量控制目标,2015年全国能源消费总量和用电量分别控制在40亿吨标煤和6.15万亿千瓦时左右,统筹考虑各地发展条件,将该目标分解落实到各省(区、市),列入各地综合评价考核体系;二是优化区域产业结构和布局,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改造提升传统制造业,优化能源密集型产业布局,促进产业梯级有序转移;三是完善政策和标准,加强工业、建筑、交通重点领域用能管理,形成保障基本、鼓励先进、淘汰落后的制度环境;四是强化用能管理,加快推行合同能源管理等市场化调节机制,加强政策引导和激励机制,倡导合理用能方式和消费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