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海口1月26日电(记者王晓樱 魏月蘅)记者今天从海南省纪委获悉,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财政局局长王群,近日因公款吃喝被免职,1.5万元吃喝款被追缴。
经查,琼中县财政局局长王群于1月5日在海口宴请外地客人消费4860元;9日在海口宴请同学朋友消费5576元;20日王群及副局长符某某、办公室主任朱某某等人公务宴请消费4564元。三次宴请的费用一并结清,共计1.5万元,并以琼中县财政局名义开具了发票。
调查组认为,王群的行为违反了《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的有关规定。调查过程中,王群积极配合,主动承认错误,并于1月23日将1.5万元上缴至琼中县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