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西宁1月24日电(记者刘鹏)青海省决定从今年春季学期开始,扩大对学前一年教育和三年中等职业教育实行政府资助的范围。对公办和教育行政管理部门依法批准、符合国家标准的民办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在校学生免除学费,并免费提供一、二级国家规定的教材。对全省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审批设立的幼儿园学前一年(幼儿园大班及学校附属学前班)在园儿童,本着保基本的原则,由政府提供保育教育费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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