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开放以来,我们曾进行了几次较为集中的行政体制改革,主要内容是转变政府的管理职能,精简政府部门的规模,优化政府部门的结构,提升政府部门的管理能力。这几次行政体制改革构成了一个由表及里,由浅入深,由易到难,相互衔接的渐进过程,大体呈现以下发展趋势:一是从以精简机构人员为重点转向以科学配置政府职能为核心,二是从主导经济发展转向注重社会管理,三是从管制转向服务,四是从结构调整转向机制建构。
行政体制改革的总体发展趋势是与我国改革开放后的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相适应的,但毋庸讳言,我国现行的行政体制仍然存在诸多与经济社会发展不相适应的地方,有些方面的问题还比较突出:一是随着发展进入关键时期,改革步入攻坚阶段,改革对整体性和配套性的要求越来越高,但以往历次改革对经济体制改革的促进比较明显,而与政治体制改革的衔接却有待加强。二是人民群众对公共服务的需求越来越高,但政府提供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的能力不足,公共财政体制尚未完全建立,支出结构不合理,这与人民群众的期盼和实际需要还不适应。三是依法治国进程的推进对政府管理科学化、法治化、责任化和透明化的要求日益迫切,但传统的政府管理思维、方法和手段仍然影响很大,有效的行政权力运行机制、责任机制和监督机制还没有完全建立起来,行为失范、权力失控的现象还在一定范围存在。四是政府管理科学化、法治化必然要求优化政府结构,但政府结构仍不尽合理,中央与地方之间、地方各级政府之间以及同级政府部门之间权限划分不清,职权与责任、事权与财权不相匹配。五是科学发展对广大干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但一些干部领导科学发展能力不强,综合素质不高,官僚主义严重,甚至消极腐败。所有这些,都是行政体制改革必须给予关注的问题。
党的十八大报告明确提出:“要按照建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行政体制目标,深入推进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政事分开、政社分开,建设职能科学、结构优化、廉洁高效、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这为进一步深化行政体制改革指明了方向。深化行政体制改革要在明确每次改革目标和任务的同时,更加重视制定改革的长远规划;在进一步转变政府经济管理职能的同时,更加重视科学建构政府的社会管理职能;在继续合理调整行政结构的同时,更加重视行政运行机制的建构和完善;在适应经济体制改革的同时,更加重视与政治体制改革相配套,以充分发挥行政体制在推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生态文明以及和谐社会建设的过程中的积极作用。
要切实转变政府社会管理职能。转变政府职能是我国行政体制改革的关键环节和核心内容。改革开放以来,随着经济的发展和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我国政府职能经历了从微观经济管理向宏观经济管理、从主导经济发展向注重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转变。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就是要在进一步完善宏观调控体制,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作用,健全市场监管体系,保持经济平衡较快发展的同时,重点抓好社会管理与公共服务,加快社会改革进程,完善社会政策,采取积极有效措施推进各项社会事业的发展。特别是要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教育、医疗、就业、社会保障以及收入分配等方面的突出问题,妥善处理社会矛盾,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与和谐稳定;健全公共服务体系,增强基本公共服务能力,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要不断完善行政运行机制。近些年来,我国行政体制改革的着力点已逐步向建立和完善行政运行机制转移,政务公开制度、政府采购制度、行政问责制度、政府绩效管理制度、专家咨询制度等正在逐步建立和完善,其中一些制度已经上升为法律法规。但是,这些制度中有的刚刚开始试点,还谈不上有效运行。可见,我国行政运行机制改革的空间还很大,行政体制改革应该在这方面有更大的作为,更多地从“硬件建设”向“软件建设”转移。
要有利于推动政治体制改革。以往的行政体制改革大都与经济体制改革相伴而行。改革始终服务并服从于经济体制改革和经济发展的需要,并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化不断向前推进。每次改革都是在经济体制改革和经济发展到一个关键时期展开的,并以适应经济体制改革和经济建设的进程为主要目的。改革的理论、目标模式、主要内容及其进程也都与经济体制改革紧密配合。如果说以往的行政体制改革更多是与经济体制改革联系在一起的话,那么今后的行政体制改革则应更多地与政治体制改革相衔接、相配套。因为行政体制改革处于经济体制改革和政治体制改革的结合部,它受到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等诸多因素的制约和影响。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已建立,经济体制改革取得显著成效的情况下,行政体制改革的力度和成效在很大程度上便取决于与政治体制改革的配套性和协调性。为此,要进一步推进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一方面,要进一步完善决策体系,建立健全决策信息公开制度,民主科学决策程序和保障制度、决策评估体系和纠错改正机制等,以扩大公民有序参与,防止权力的滥用;另一方面,要进一步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从体制和机制上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教育并督促领导干部真正做到为民、务实、清廉,坚决惩治官商勾结、商业贿赂等腐败行为,树立政府清正的良好形象,提高政府行为的公信力。
(作者单位:中国政法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