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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13年01月22日 星期二

    光明时评

    “问题官员”复出,要回应群众质疑

    周 恒 《 光明日报 》( 2013年01月22日   02 版)

        据媒体报道,曾因三鹿奶粉事件被免职的河北石家庄原市委书记吴显国,近日以“省委省政府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身份复出。近年来,多名因三鹿奶粉事件去职的官员复出,引发公众质疑。

        干部问责制度持续发力,对于警示各级干部做好本职工作、严防工作差错,无疑有着积极意义。然而,一些地方对“问题官员”采取“高调问责、低调复出”的办法,使问责制度有如儿戏。

        现实中,一些“问题官员”复出之所以遭质疑,一方面在于群众心理上转不过来、情感上接受不了;另一方面,还在于官员复出的过程不公开、信息不透明。比如,安排一个“问题官员”复出,组织是如何考察的,复出条件是否基本具备,任前是否进行过公示,又是否充分听取了群众的意见?能不能回答这些问题,既关乎干部复出的正当性,也关乎政府部门的公信力。

        对于“问题官员”,当然不应该“一棍子打死”,而应该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以制度为准绳,以事实为依据,做到赏罚分明。确实承担了应担责任、切实改正了错误的,不妨向社会做详细的说明,“高调复出”也无妨。毕竟,人民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只要复出的“问题官员”经得起质疑,群众就会信服;经不起质疑,群众照样会反对。回应群众的意见和疑惑,应当成为“问题官员”复出的必要一课。

        对于“问题官员”复出,有些地方总喜欢拿“培养干部不容易”“要保护干部”来说事,其实这些说辞是偷换概念。培养干部是一回事,问责干部是另一回事,“问题官员”绝不能“带着问题”复出。如果因为这些理由就对“问题官员”网开一面甚至既往不咎,不仅不是培养和关心,反而是在溺爱和骄纵,这样做也不能帮助他们从错误中吸取教训,加快成长。

        让有问题的干部“下去”“让开”,把那些扎实做事的干部选上来,对干部队伍有百利而无一害。如果总是盯着“问题官员”,好像非用他们不可,要么说明组织部门的视野不够宽阔,要么就是玩权力关系的“障眼法”。这么做,既是对人民群众的不负责任,也是对干部的不负责任。

        俗话说“当官不为民做主,不如回家卖红薯”,让“问题官员”去“卖红薯”,绝不是让他们避避风头、暗度陈仓的权宜之计。国家强调干部问责,就是要让广大干部增强使命感、责任感。对干部来说,问责要依法依规,复出也要堂堂正正,如果做不到或者不正视质疑的声音,就难免一直被人指指点点,直不起腰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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