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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13年01月19日 星期六

    公安部“12·5”专案收网 对侵害公民个人信息犯罪“零容忍”

    《 光明日报 》( 2013年01月19日   03 版)

        公安部挂牌督办的“12·5”打击侵害公民个人信息专案日前收网。1月14日,公安部组织北京、河北、浙江、吉林、重庆等21个涉案省份集中开展抓捕行动,截至目前,共抓获犯罪嫌疑人1152名,打掉犯罪团伙346个,破获各类刑事案件707起。记者跟随公安部督导组奔赴重庆、浙江等地进行了实地采访。

     

    利用快递公司“内鬼”从事诈骗

     

        1月14日下午,北京昌平区看守所。“我当时不知道犯法,知道犯法肯定不去做。”说话的是黄某,这位25岁的男子,来自湖南常德,曾是北京某快递公司业务员。

     

        2011年12月,北京西城公安分局接到某银行信用卡中心崔先生报案,称客户个人信息被泄露,有人假冒银行卡中心名义对客户进行诈骗。西城公安分局迅速立案侦查。经查,确定犯罪嫌疑人在浙江杭州西湖区三墩镇一小区内,通过电话销售方式向客户实施诈骗。去年3月,西城公安分局会同杭州警方将犯罪嫌疑人张某等抓获。

     

        黄某的同事杨某告诉记者,2011年7月,做电话销售的客户张某问他有没有公民个人信息,以方便出货。杨某把这事告诉了黄某,黄某随即从公司工作电脑中发现并拷贝了包括某银行信用卡客户在内的大约3万条个人信息。杨某将这些信息以每条0.5元的价格出售给张某。张某伙同毛某等人,雇佣话务员冒充被害人登记个人信息所在单位的工作人员,向被害人推销标价为300元的电话充值卡,并承诺赠送高档化妆品、水杯等,利诱被害人。短短几个月,张某等人就非法获利64万余元。

     

    披着“市场调查”外衣进行买卖

     

        1月14日上午,根据公安部统一部署,重庆警方对“12·5”非法买卖公民个人信息专案的多个犯罪嫌疑人进行收网行动。在渝北区冉家坝一处居民小区内,蹲守多时的侦查人员跟随装修工人进入嫌疑人家中,一举将犯罪嫌疑人、重庆帝澳商务咨询中心法人代表邓某抓获,当场查封了作案用的电脑主机两台、平板电脑一部、手机多部。随后,办案民警马不停蹄,带着犯罪嫌疑人来到帝澳商务咨询公司的办公地、九龙坡区杨家坪附近一座居民楼内,又查封了几台电脑主机,和大量以“法律咨询”名义开出的发票、收据。

     

        重庆市公安局刑警总队总队长唐列介绍,全天的行动中,全市12个区县共出动400多名警力,抓获侵害公民个人信息的犯罪嫌疑人37人,其他涉案人员34人,一举摧毁了帝澳商务咨询中心、黑北商务信息咨询有限公司等一批披着“市场调查”、“社会调查”合法外衣,实则从事个人信息买卖、跟踪、偷拍等非法活动的公司。

     

    急需出台相关司法解释

     

        随着信息网络的广泛普及,网上非法买卖公民个人信息日益泛滥,由此滋生的电信诈骗、网络诈骗、非法讨债等下游犯罪花样翻新,屡打不绝。要从源头上遏制这些犯罪,必须严厉打击上游犯罪,即非法买卖公民个人信息类犯罪。

     

        公安部刑侦局副处长吴金和认为,从“12·5”专案看,侵害公民个人信息犯罪主要呈现四个特点:“内鬼”将信息外卖;涉及各行各业,从传统的工商、银行、电信等部门向物产、物业、邮政、快递等行业迅速蔓延;犯罪成本低,市场需求大,极易死灰复燃;“地下产业”与黑色利益链庞大。

     

        2009年,我国立法机关制定了刑法修正案(七),明确规定,非法窃取、提供、出售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构成犯罪,最高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然而,法律并未界定什么情况属于“情节严重”,定罪量刑的标准有待进一步明确。

     

        “从我们打击这类犯罪的实践来看,标准主要还是在数量上,买卖信息或者非法牟利达到一定数量,才构成犯罪。我们希望尽快出台司法解释,将这个标准明确下来。”唐列说。(本报记者 王逸吟 王昊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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