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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13年01月11日 星期五

    城市发展的道德力量·诚信文化

    ——第二届思想道德建设合肥论坛发言摘登

    《 光明日报 》( 2013年01月11日   12 版)
    吴存荣
    张晓林
    万俊人
    王幸生
    王淑芹
    陆勤毅
    吴正亚
    余竹云
    全国首届道德模范徐辉(右一)
    见义勇为的周传金
    拾金不昧的士司机李政
    为子还债的“信义老太”李家鸾
    “阳光妈妈”陈万霞

    熔铸“大湖名城、创新高地”道德基石

     

        合肥市委书记 吴存荣

     

        一个城市的发展进步,既需要创业的热情、开放的胸怀,也需要法治的“守护”、道德的“滋润”、诚信的“呵护”。

     

        在推进合肥建设与发展过程中,我们深切地感受到:诚信既属于道德的范畴,也是经济资源的概念;既是政府的基本遵循,也是全社会的行为准则。这些年来,我们把信用建设作为思想道德建设领域的重要内容,使之融入经济社会发展的全过程,坚持从党委政府做起,注重从一点一滴做起,以实际行动倡导“诚信”的价值取向,以党和政府的公信力带动全社会的信用建设,不断提升道德诚信的正能量,大力培育和弘扬诚信文化。

     

        坚持效能“立信”。合肥“十一五”以来的信用建设始于政府的效能建设。我们坚持把政府信用建设与行政审批改革、政务公开等结合起来,大力推行服务承诺、首问负责、限时办结等制度;建立起项目建设“驻地服务”和重点项目“代建制”等制度;建立了为民服务全程代理制,在全国率先推出了“12345政府服务直通车”。

     

        坚持政府“取信”。政府必须实实在在地取信于民、取信于社会。这些年来,我们恪守“三项承诺”,即:“大建设不挤占民生工程一分钱”;“政府性投资的建设项目,不差工人一分钱”;“党政机关、国有企业不得在银行发生一起逾期贷款”。

     

        坚持制度“守信”。我们定期清理行政审批和收费事项,实行“四堂会审”,并公开接受监督;在拆迁安置和城中村、危旧房改造中,实行“两级认照、三榜公示”制度,最大限度维护老百姓的合法利益。我们在全市46个行政执法部门全面推行行政处罚群众公议制度,受到了社会各界广泛好评。

     

        坚持法治“护信”。通过依法行政、依法治理,倡导公平公正和法治至上的理念,促进了由讲“人情”、重“关系”向讲“法治”、重“理性”的转变。

     

        坚持全民“诚信”。这些年,我们大力颂扬群众认可的“最美人物”,大力褒奖群众身边的“平民英雄”,大力宣扬基层的“凡人善举”,引导人们见贤思齐,诚实做人、以诚立信,产生了好人如潮的“合肥现象”。

     

    现代社会中的城市与诚信

     

        清华大学教授 万俊人

     

        现代社会和传统社会最大的区别在于,现代社会的结构是开放的,而传统社会的结构是封闭性的,传统社会的政治结构是自上而下的垂直的等级结构,经济结构实际上也是封闭的,相互割裂的,人际和社会关系的结构也是这样。

     

        什么是诚信?诚信就是可预计的承诺,其产生的结果是可预计的。熟人社会的诚信更直接、更可靠。现代城市是开放的、流动的社会,突破了传统的封闭性结构。城市的诚信建设在现代社会中具有决定性的影响,在某种意义上来说,甚至决定了整个社会诚信建设。

     

        城市的诚信建设主要是公共化的诚信建设,它主要分为三个基本的层次。第一个是制度诚信,就要建立公共的诚信规范,这是由于城市的开放性、公共性本身产生的。规范就是制度,什么是制度,经济学家有一个比较形象的说法,就是多数人的集体行为控制个人行为。换句话说,任何制度是被绝大多数的社会群体所认同并且愿意遵行的那种行为规范。这种规范一旦建立,对每一个个体的行为都有约束作用。当然制度对行为的作用并不仅仅是约束。

     

        诚信建设的第二个层次就是公共,广泛的公共交往诚信建设,这里包括商业、交易,场域和场所。要知道城市的主要标志都是公共产业,比如房产、商场、这些公共的产业对所有人都开放,那么这些产业的开放让城市的人们有效的进行交往。陌生人的社会它像是公共的活动和交往的场所。而诚信恰恰是这些公共交往和行为得以控制。

     

        第三个层次就是每一个市民个人的个人诚信的建设。对个体来说,诚信是一种美德,任何美德都是一种个人资本,如中国古代的谚语所说:好人一定有好报!个人的美德是在长期的社会交往中形成起来的,所以制度诚信、公共交往诚信和个人诚信三者之间是相互关联和相互支撑的,你很难想到一个人具有公共诚信而没有人格诚信,没有诚信的美德,这是不可想象的。

     

    治理诚信缺失:要靠德治,也要靠法治

     

        求是杂志社原总编辑 张晓林

     

        诚信缺失,是个道德问题,也是个法律问题。长期以来,着眼诚信建设,我们通过深入持久的思想教育、道德楷模的示范引领以及强有力的舆论导向,德治功效显著。然而,在当今经济领域和社会生活中,道德自律对于有些人来说是一纸空文、毫无约束力。如何治理诚信缺失,要靠自律,也要靠他律;要靠德治,也要靠法治。

     

        在以前计划经济体制和较为封闭的环境下,除了依靠思想教育和道德自律以外,还在于有较严的行政管控这一他律。人们主要作为“单位人”存在,处于单一的行政隶属关系之中,而且又都是“熟人”。倘若发生交往联系,彼此的资信一清二楚,信誉了如指掌;一旦出现背信弃义、弄虚作假的事情,行政管控也很严厉,不仅毁掉声誉,处罚力度也很大,付出的代价和成本较高。可见,有力的行政管控的他律,有效促进了人们的诚信自律,也有效地遏制了失信失德的恶劣行为。

     

        而现在,我们置身于改革开放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历史背景和社会环境之中,面对市场经济刺激诱发出来的财富欲望、物质欲望,面对金钱和物质的诱惑,光靠诚实守信的道德原则来规范、教化是远远不够的,必须要有更加硬性、刚性的规范措施才行。

     

        用法治他律来推进德治,来规范人们的诚信行为和提升人们的道德境界,是一种当代社会道德发展的趋势和潮流。讲求诚信、履行承诺,是市场经济和现代社会所需要的道德原则和道德精神,但如果没有舆论、行政、经济、法律等道德他律作为基础和后盾,就必然寸步难行,整个社会就会面临失信泛滥,混乱无序,道德沦丧的局面。

     

        诚信原则不是自然生成的,必须靠培养、靠养成。法律信用规范是硬约束,着眼于他律,重在“惩恶扬善”;诚信道德规范是软约束,着眼于自律,重在“劝善抑恶”。立足于法律信用制度建设,用法律制度来规范信用行为,为践行诚信原则提供有力的支撑和保障,也许是诚信从缺失走向重建的可行之路。

     

    用诚信熔铸城市的文化力量

     

        军事科学院研究员 王幸生

     

        诚信,是一切道德基础和根本,是做人之基、交友之道、经商之魂、为政之本,是推进社会发展的极为重要的道德力量。构建诚信文化,是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建设特别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的重要内容。

     

        对于一座城市,诚信就是吸引力,就是凝聚力,就是竞争力,就是软实力,就是老百姓幸福指数的增长。不少城市在概括和提炼城市精神中,都把“诚信”作为重要的一条。在城市的建设和发展中,诚信文化绝不可缺位,而是必须要提到一个重要的战略位置:

     

        要开展诚信教育,提高市民的诚信意识。组织开展以增强全社会诚信意识为目的的“诚信社会”宣传教育活动;发挥新闻媒介、文学艺术等的作用,从社会舆论的角度为培育和提升公民的诚信意识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要充分发挥领导干部、政府机关和职能部门的表率作用,提高素质、转变作风、改进工作,以实际行动取信于民。

     

        要完善立法,健全诚信法规制度。当前城市经济社会生活中的诚信缺失与诚信危机,与制度不完善、法律不健全有着密切的关系。要通过强有力的制度建设、法制建设,积极推动与诚信相关的立法工作,从规范市场经济体制的角度多方面建立一套规则和诚信管理体系,发挥制度与规划在诚信监督和管理体制中的作用。要从司法执行上落实法律责任,加大执法力度。

     

        要建立和完善诚信监督体系。近年来,社会舆论监督在诚信文化建设中的作用也日益凸显。要研究互联网时代的诚信文化建设问题,注重发挥其积极作用,以正确引导舆论、加强对公共行为的监督,促进诚信文化的建设。

     

        要加大失信惩戒机制的建设力度。惩戒失信,必须建立起一整套对社会公民和市场主体相互关系进行管理的法律、法规、制度、准则,把失信纳入法制的轨道,形成有法可依、违法必究、执法必严的法制环境,维护和培育良好的市场信用秩序。

     

    城市发展中的道德力量:诚信文化

     

        首都师范大学教授 王淑芹

     

        城市发展的道德文明建设,离不开诚信文化的创设。对于社会诚信建设问题,一些人主张法治,认为道德靠不住。我们不反对法治,也主张要建立社会信用法律体系,既对失信行为当下进行惩罚,又使个人和企业的信用信息能够传播,发挥信用信息的持久惩治作用。但我们认为不能迷信法律制度,因为法律制度也有“不能”的短板。

     

        法律效力是建立在违法受罚的法律逻辑实现基础上的。违法受罚的法律逻辑,有两个潜在的法律效力:一是使违法者受到处罚,实现“矫正性公正”。一个公正的社会,虽不能保证所有社会成员都能奉公守法,但却能做到对违法者实施法律处罚。二是对违法者的处罚可以威慑其它社会成员,避免消极示范影响。显然,法律的效力源于法律逻辑的实现。而事实上,法律逻辑却要经常遭遇“选择性执法”与“法律判决”纸张化的挑战。

     

        人们在利导下的投机性的选择性守法,往往很难成为人们的一种行为习惯和生活方式。可见,法律一旦被架在利益得失的权衡之中而产生“选择性守法”,法律的“能”就会变成“无能”。这就预示,社会成员的诚信行为会变成一种策略性选择行为。在此,我们需要理解康德为什么那么强调道德律令的绝对性和普遍性。因此,即使是利导型诚信行为的培育,也离不开诚信道德价值原则正当性的教育,我们不能光从诚信的工具价值角度认识诚信的必要性,还应当从诚信的公理性和人性完善的内在需要的高度来认识诚信的重要性。

     

    坚守“三大责任信念”践行“诚信品牌文化”

     

        合肥燃气集团董事长 吴正亚

     

        合肥燃气集团始终注重“在诚信经营中助推燃气大发展、在诚信服务中提升民生满意度、在诚信文明中凝聚道德正能量”,先后涌现出十八大代表、全国首届道德模范徐辉,中国好人、安徽省首届道德模范游传琴等一大批诚实守信的先进人物。

     

        在诚信经营中,燃气集团还积极推行公正透明的“企务公开”工作,充分利用互联网站、公开监督电话、与客户交流互动等多种形式和途径,及时公开单位的工作流程、最新动态、服务承诺、停气通知、招投标信息等,让客户和社会对燃气集团有充分的知情权和监督权,确保企业实现“阳光运营”和良性发展。

     

        为了践行“让客户办顺心事用放心气”的服务承诺,严格按照“态度好、速度快、技能高”的诚信目标,不断创新服务模式、提升服务效能,努力让客户满意。

     

        燃气集团对所有服务承诺项目全线提速,推行“一站式”服务,只要用户跑一趟,其他的工作均由燃气集团内部各工序员工主动完成。近年来,伴随着合肥城市的快速发展,我们又组织开展了“服务进社区、进企业、进机关”活动,将服务关口前置、内涵深化、触角延伸。

     

        无论是诚信经营,还是服务客户,所有的过程都需要靠员工来完成和传递。多年来,燃气集团注重诚信文化对员工的熏陶。发挥道德模范徐辉的引领作用,常年坚持开展“徐辉假日小分队”志愿服务活动。

     

    培育诚信文化,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安徽省社科院党组书记 陆勤毅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从我国优秀传统文化中吸收了营养。中华文化历史悠久,连绵不断。经济、政治、文化、科技、宗教等内容应有尽有,这些内容都保存在浩如烟海的历史典籍之中。丰富的历史文化遗产是现代中国人取之不尽的智慧源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提炼正是吸收中华优秀文化传统的结果。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体现了时代精神并具有长久生命力。我们所处的时代在中国历史上是无先例可循的,迫切需要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学习教育,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引领社会思潮、凝聚社会共识。十八大表述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既符合我国国情,又具有时代内涵并且能够传承下去,是有着强大生命力的作品。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在总结各地文化建设经验和集中各方智慧的基础上产生的。

     

        培育诚信文化,努力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最直接有效的方法是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最好的切入点是培育诚信文化。讲“诚信”是中华文化对人的基本要求,也是中国人“安身立命”必须具备的基本素养。《孔子家语儒行解》:“言必诚信,行必忠正。”《吕氏春秋贵信》:“信而又信,谁人不亲?”“诚信”是具有普遍意义的美德。培育诚信文化需要从几方面努力:正面宣扬诚信的好人好事,让诚信之人得到社会肯定;惩罚违背诚信的人和事,使背信弃义之人无处存身。久而久之,讲诚信就会蔚然成风。

     

    做释放“正能量”的人

     

        安徽中环集团董事长 余竹云

     

        我是一位企业家,对我而言,做公益就是我的一种生活方式。要做让社会尊重的企业,做释放“正能量”的人,这是我奉之一生的价值追求。要让这个社会相信,好人一定会有好报,道德力量才有可能长存与发展。

     

        成立“大爱中环”志愿服务团、关爱农民工、救助服刑人员子女、关注城市特困家庭、构建和谐社区都是我们企业近些年所做的事情。

     

        民营企业最接近基层群众,最了解人民群众的困难矛盾,我们的企业、企业家有责任、也有条件站出来,主动承担社会责任。企业要做解决社会矛盾的缓冲器,要推动城市发展中的道德力量,要推进诚信文化的繁荣发展,我所做的只是希望能给困难家庭带去一丝温暖,给富裕阶层带去一些启示。

     

        在中环城的工地上,我听到、看到农民工兄弟的生活十分艰苦,除了一天天在工地上辛勤忙碌外,基本没有文化娱乐生活,每天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生活单调枯燥。现代城市文明与他们虽近在咫尺,却又遥不可及,他们对文化生活的渴求与向往被社会忽视。为了改变这一状况,我在投资的建筑工地上为农民工筹建了图书室、阅览室、农民工培训学校,还经常组织播放露天电影、送文化进工地等活动,建立全国第一个农民工雕塑广场,就是为了让农民工兄弟们感受到城市的关爱与尊重,成为城市文明的共享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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