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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13年01月10日 星期四

    沈阳大病保险首先惠及在校学生

    作者: 《光明日报》( 2013年01月10日 06版)

        本报沈阳1月9日电(记者毕玉才 通讯员曹思奇)记者从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今年开始,患有白血病、先天性心脏病、再生障碍性贫血、血友病、脑瘫、先天性耳聋六种疾病的在校学生可以参加大病保险,享受医保优惠,至此,患有大病的在校学生不再有后顾之忧。

        大病保险的主要支付范围包括白血病治疗含化疗、放疗及干细胞移植;先天性心脏病含手术治疗;再生障碍性贫血、血友病包含各种常规治疗;脑瘫仅限于手术治疗;先天性耳聋仅限于人造耳窝植入术。

        大病保险中六种疾病的支付比例为在基本医疗保险支付段内政策规定范围内的个人自付部分(不含统筹基金起付标准),由大额补充医疗保险按90%比例给予二次补偿,高于普通报销比例20%。目前沈阳市城镇居民保险并不参加二次报销,职工医保的报销比例分段划分且最高额度仅为70%。

        进入大额补充医疗保险段后的政策规定范围内的医疗费用,由大额补充医疗保险按90%比例给予赔付,且不设封顶线。在没有参加大病保险时,在校生的报销额度为每年最高10万元。

        2013年为这六种重大疾病的大病保险的试行年份,待条件成熟后范围将逐步扩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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