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沈阳1月9日电(记者毕玉才 特约记者刘勇)自2011年1月1日起,《古生物化石保护条例》正式实施已经二年有余。日前,记者从辽宁省化石资源保护管理局了解到:为打击盗挖化石等违法犯罪行为,辽宁在全国率先启动了“化石产地电子监控系统”建设,架设“电子眼”每天24小时“守望”宝贵自然遗产,盗挖化石现象得到了有效遏制。记者了解到,去年以来,辽宁共查处盗挖案件82起,处罚93人,查获化石标本30块,木化石80多吨,有效遏制了化石乱采盗挖行为。
辽宁省国土资源厅于2011年8月展开了声势浩大的专项整治活动。一是积极推进群众联防看护,不断扩大看护范围;二是加强化石保护区监控设施建设,利用“电子眼”全天24小时看护化石产地,运用高科技手段提高保护能力和效率;三是落实责任制,逐步实现化石产地保护与县乡村政绩考核挂钩。与此同时,有关部门积极摸排涉化石犯罪线索,及时将掌握的线索移交公安机关,组织精干力量依法予以严厉打击;对无行政许可经营化石的商家一律取缔,超限经营的视情节轻重,责令限期改正、吊销经营许可、建议工商部门查扣商品、给予经济处罚,涉嫌经营三级以上化石的,移交公安机关侦办;对未经国土资源部门批准、擅自设立化石博物馆的,一律限期取缔;以博物馆形式经营古生物化石的,按无许可经营论处。
自上世纪70年代,朝阳农民阎志有打井,一炮崩出来一个鹦鹉嘴龙,辽西化石发现连绵不断,一次次震惊世界,四合屯、上河首、菠罗赤这些过去在地图上都找不到的地名,频频出现在世界顶级科学刊物上。专家赞叹:“在解决演化的世纪悬案(鸟类的起源、被子植物的起源、现代哺乳动物的起源、昆虫与开花植物共同演化)方面,辽西化石无疑是一扇窥视大自然奥秘的天窗。”然而,由于相关法律法规的缺失,曾几何时,乱采滥挖、非法交易甚至境外走私辽西化石的现象时有发生。2005年,沈阳海关向辽宁省国土资源厅移交查获的古生物化石,一次性就移交了2364件,其中不乏孔子鸟、华夏鸟等2类化石。
2001年1月12日,辽宁省人大常委会通过了《辽宁省古生物化石资源保护管理条例》,这是全国第一个省级古生物化石保护管理的地方法规;10年以后,国家级的《古生物化石保护条例》经国务院第123次常务会议通过,并于2011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从此,我国古生物化石的保护、研究和利用有了充分的法律依据和坚实的法律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