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届“中国法治政府奖”日前在北京揭晓。西藏自治区林芝县人民政府《“林芝鲁朗国际旅游小镇”建设中的依法征收与和谐拆迁》、江苏海安县人民政府《行政机关负责人行政诉讼出庭应诉制度》等13个项目获奖,山东济宁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改革》等11个项目获得提名奖。
“中国法治政府奖”是由中国政法大学法治政府研究院发起设立、对法治政府建设进行评选的奖项,每两年举行一次。2011年初,首届“中国法治政府奖”一揭晓,就因其客观性、独立性和公正性,受到社会各界广泛关注。这个奖项,已然成为观察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进程的一个重要视角。
“法治政府奖将对促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产生积极的推动作用。”全国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副主任曹康泰在颁奖典礼上表示,作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内容,十八大报告提出了在2020年基本建成法治政府的目标,现在只剩不到8年的时间。“时间紧、任务重、难度大,需要大家共同努力。”
拆迁也能获奖
房屋征收拆迁,一向是个吃力不讨好,还容易引发矛盾的麻烦事。然而,颇为新鲜的是,偏居西南的西藏自治区林芝县“鲁朗国际旅游小镇”建设中的依法征收与和谐拆迁,却受到了“中国法治政府奖”评委们的一致好评,高票获奖。
在颁奖典礼上,远道而来的林芝县县长才佳,介绍了他们的拆迁经验。“始终坚持依法行政,是实现和谐拆迁的根本。”才佳说。
才佳表示,林芝县鲁朗镇旅游资源丰富、交通便利,针对国际旅游小镇建设中的拆迁工作,县政府确立了“依法征收、阳光补偿、妥善安置、和谐拆迁”的原则。项目规划阶段,建设指挥部多次与住户、经营户座谈,并根据法律法规制定了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广泛征求意见;评估阶段,政府充分尊重被征收人意愿,由被征收人自主选定评估公司进行资产评估;在起草补偿标准时,综合考虑多种因素,在政策上尽可能提供优惠。
“我们引导群众全程参与,从房屋征收、补偿、拆迁到安置,政府始终将被征收人作为这项工作的主人。”才佳说。
没有悬念,经过现场投票,林芝县政府《“鲁朗国际旅游小镇”建设中的依法征收与和谐拆迁》获得了第二届“中国法治政府奖”。当才佳从中国政法大学校长黄进手中接过获奖证书的时候,全场响起了掌声。
评委会给出的颁奖词说:当违法征收、暴力拆迁日益像癌症般侵蚀着社会和谐的肌体并摧毁了无数地方政府形象的时候,一个民族地区的小县——西藏林芝——却模范地实践了一次“依法征收、阳光补偿、温馨安置、和谐拆迁”的理念和方法。这个生动的样本无疑给予了法治政府事业的建设者们远远超乎项目本身的鼓舞和感动。
三任县长出庭应诉
这是一起普通的房屋登记官司,如果说有什么特别之处,就是坐在被告席上的,是江苏省海安县县长陆卫东。
2012年11月30日,海安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这起民告官的案件。接到法院通知书后,陆卫东第一时间了解了案情。在庭审现场,除了答辩、分析案情,他还提出了切实可行的调解方案。最终,案件画上了圆满句号。
“群众再小的事都是我们政府的大事,政府必须要依法行政。如果有行政诉讼,我们相关的行政首长必须坚持出庭。”陆卫东说。
陆卫东是海安县第三任上法庭出庭应诉的县长。早在2004年,当时的海安县县长在一起行政诉讼中出庭应诉,成为南通市县长出庭应诉第一人,引起轰动;2007年5月,履职半年的新一任县长出庭应诉一起宅基地权属纠纷案件;而2012年11月的这起官司,距离陆卫东当选县长不过8个多月时间。县长出庭应诉,已经形成了“海安样本”。
6年来,海安的行政首长出庭应诉率达到100%,222位部门或镇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海安县行政诉讼案件和解、撤诉率明显上升。
海安县政府有关负责人在介绍中表示:“县长出庭,既解决了‘告官不见官’问题,又有利于在实践中推进依法行政,有效化解行政争议,提升政府法治水平。”
经最高人民法院推荐和评委会评选,海安县政府《行政机关负责人行政诉讼出庭应诉制度》高票获奖。
颁奖词说:行政诉讼是解决行政纠纷的重要途径。江苏海安的行政机关负责人行政诉讼出庭应诉制度不仅破解了“告官不见官”的难题,更为官民的平等对话、良性沟通、依法解决行政纠纷提供了制度平台,成为执政为民的试金石,法治建设的方向标,社会管理的大智慧。
信息公开要考核
随着公民对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的要求越来越高,随着2008年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实施,政府信息公开已经成为不可阻挡的潮流。
一级政府和各个部门的信息公开工作做得好不好,该如何考核、评价?北京市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制定的《信息公开综合考评机制》,在这方面作出了探索,并因此入选“中国法治政府奖”。
北京市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的代表介绍说,该办公室在市办公厅领导下,具体负责全市政府信息公开的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工作。他们建立了“年度考核、月度通报、效能监察”三位一体综合考评机制。“年度考核”检验总体工作情况,设立了北京市政府信息公开考核指标体系,包括6个一级、20个二级、40个三级评分指标,市政府印发考核办法、年度考核方案及综合考核报告,并结合年度重点任务连续三年修改完善考核指标。“月度通报”督促日常任务落实,“效能监察”强化专项监督效力。
“通过这几年综合考评的推进,各部门在信息公开的场所设置、机制制度建设、主动公开、申请公开等方面都取得了很好的成绩。”这位代表说。
在中国政法大学法治政府研究院副院长王敬波看来,北京市政府信息公开综合考评机制是专门针对信息公开而进行的考核,是全国首创的做法,具有推广价值。
“信息公开是社会力量的整合器,是法治政府的加速器。信息公开的背后,是一个明智开放的政府;开放政府的背后,是一个理性包容的社会。”颁奖典礼上,中央编译局世界发展战略研究部主任何增科代表评委会致颁奖词。他说,《北京市政府信息公开综合考评机制》通过对政府信息公开的监督,提升了行政透明度和政府公信力。信息公开积聚的正能量,正推动北京向具有中国特色世界城市目标大步迈进。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原副主任张春生认为:法治建设是一个长期的过程,不但是体制的转轨,也是文化传统的转变,很不容易。在这个过程中,政府应起到主力军作用。(本报记者 王逸吟 龚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