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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13年01月10日 星期四

    浙江医改如何破解 “以药补医”

    作者: 《光明日报》( 2013年01月10日 05版)
    破除“以药补医”机制。吴文锋/CFP

        近日,在《中国卫生》杂志评选出的2012年“十大最具影响力的医改新举措”中,浙江省以打破“以药补医”机制为核心的公立医院改革名列其中。

     

        “医改就像‘攀珠峰’,走得太快容易缺氧,走得太慢容易冻死,走得不稳容易摔下去。”浙江省卫生厅副厅长马伟杭这样说。

     

        沿着破除“以药补医”的路径,浙江医改如何“攀珠峰”?

     

    药费便宜了,这是很多人对医改的直观感受

     

        “以前为了省钱,我每个月吃两盒拜糖平,一般病人都是吃三盒。”73岁的绍兴农民罗阿满身患糖尿病,当发现医院的拜糖平价格从每盒77元降到63元后,笑言要按需吃药。

     

        药费便宜了,这是很多人对医改的直观感受。取消药品加成,按进价销售,是打破“以药补医”机制的基本措施,但药价下调并不一定能保证患者用药负担的降低。

     

        “关键要加强药品的合理使用,避免乱开处方。”桐乡市第一人民医院院长袁树人说,“所以我们坚持做处方点评,对不合理用药和超常处方进行专项点评和干预;对不在基本药物中的非治疗必需用药使用金额进行限定,用量过大、金额过大或存在不合理用药较严重的药品实行叫停采购制。”

     

        龙游县卫生局局长吕美姿解释说:“改革启动5个月后,药费占比有所反复,再做微调,又降了下来,因此要一直跟踪监测,不断进行微调。”浙江省明确了药品收入占医疗收入比例和基本药物使用金额比例,定期跟踪监测,并向社会公开。医改实施后,门诊均次药品费用减少6.3%,住院均次药品费用减少10.21%,药品收入占业务总收入比例下降6.2%。

     

    取消“加成”,先要调整收入结构

     

        改革势必涉及利益分配,“要打破‘以药补医’机制,最大阻力来自医院职工,取消药品加成让他们感到切肤之痛。”绍兴县中心医院院长马高祥毫不讳言。没了药品“加成”,拿什么“补医”?

     

        长期以来,医院收入存在结构问题——劳务价格低,药品和耗材价格高。马伟杭认为,医改应推动结构调整。

     

        “医院参考上一年度药品差价和药品招标价格下降幅度,合理提高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的手术费、诊疗费、护理费等医疗服务价格,使其通过提供优质服务获得合理补偿。”马伟杭表示,药品差价主要通过医疗服务收费价格调整来弥补,但调价总量不超过药品差价总量的90%。这就是浙江省医改的“总量控制、结构调整”原则,在尽量保持医院总费用不变的前提下,降低患者的医药费用,提高医务人员的劳务费用。

     

        但增加的医疗服务费,谁来出?

     

        马伟杭表示,控制医疗费用的关键是医保,“医疗服务收费价格调整部分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确保群众总体医药负担不增加。”

     

        各地为此提高了医保报销比例,龙游县启动医改后,政策范围内住院报销比例从60%提高到70%,80岁以上城镇职工可报销91%。

     

        医改后医务人员人均收入增长了18.6%,龙游县人民医院副主任医师罗方说:“感觉我们的劳动更有价值了,收入的增加更理直气壮了。”

     

    医药流通,仍未攻克的改革障碍

     

        药品“加成”取消、医保报销提高,激发了潜在的就医需求,刺激了医疗消费,医务人员的工作量大幅增加。“医改后,我们的工作量增加了四分之一。”罗方告诉记者。

     

        然而,另一个问题也日渐浮现——

     

        “药品虽然以进价销售,但不改革流通环节,医院降药费只是杯水车薪,医生乱开药现象也难以根治。”吕美姿坦言。

     

        一位药企负责人曾透露,大部分药企自身无法直接将药品卖到医院,不得不委托中间代理商卖药,代理商打通定价部门、招标部门、医院和医生等中间环节,最终让代理药品开进处方。

     

        利润被截留到流通环节,药品从车间到患者手中,价格已是天壤之别。不进行药品流通领域的改革,彻底杜绝虚高药价,医改所取得的成效难以持续和巩固,“以药补医”机制恐难破除。

     

        对此,桐乡市卫生局局长卢达民直言:“医药流通环节必须改革,不然,3年后问题一定会凸显。”(本报记者 陈海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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