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旦前后,各地“异地高考”方案密集出炉,按照媒体的报道,目前仅有西藏和青海动态未明,天津称政策正在抓紧制定,海南则表示已基本完成方案论证工作,将于近日正式通过并向社会公布。
这次各地“异地高考”方案的密集出炉,虽然并未与大家的热切期望完全相符——比如有些地方只开放了高职、春季高考、成人高考,但与过去相比,的确有了值得肯定的进步。由于“异地高考”涉及方方面面的调整,若要一下子就完全解决这个中国特色的问题——让“异地高考”立即从中国消失,理性地讲,是不现实的。
尽管如此,我们仍须继续努力,让高考改革朝着人人机会均等的方向和实现人人教育公平的目标迈进。《教育法》第九条明确规定:“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财产状况、宗教信仰等,依法享有平等的受教育机会。”也就是说,任何人在高考上都没有特权,“异地高考”问题的解决不仅涉及考生利益,更是事关受教育机会平等的大事。
实现高等教育机会平等,最难的地方在北京和上海等优质教育资源集中地。而京沪由于历史原因被赋予的“高考特权”,形成了“高考洼地”,以不可抗拒的强大磁力,吸引着众多非京沪籍家长,想方设法让孩子前往求学,以期在高考中获益。这会让本来就人口过度膨胀的京沪大城市,在环境、就业、医疗和社会保障等各方面的压力不断增加。
那么,如何才能实现高等教育机会平等?即便在户籍制度短期内没有大的改变的情况下,笔者认为,应该重新合理平等地分配招生计划,尤其是“985”工程国家重点大学的招生计划,逐步取消京沪高考特权。这就需要首先将“985”大学实现“去地方化”——中央财政全额投入,避免这39所大学深受所在地方的限制。国家重点大学本质上是全国的重点大学,而不是所在地的地方大学。如果“985”大学花的是全国纳税人的钱,那么它们就必须对全国的考生一律机会平等。
实现高等教育机会平等需要敢于改革和突破,改革就是利益的调整。要敢于让全国所有考生都能有公平的入学机会,就需要打破沿袭至今的计划经济时代高考指标分配制度,以考生数量平均分配招生名额。这样,无论考生在哪里考试,都不存在占用别人招生指标的问题,没人非要挤着去京沪“异地高考”,也就不存在肥水不流外人田的心理落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