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1月6日电 记者邓晖今天从教育部获悉,2012年,中央财政拨付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岗教师工资性补助经费45亿元,将特岗教师工资性补助范围扩大到国家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年人均补助标准提高到西部2.7万元、中部2.4万元。
自2006年起,国家启动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募合格的高校毕业生担任特设岗位教师,到西部“两基”攻坚县农村中小学校任教。据了解,实施7年来,中央财政已累计安排拨付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岗教师工资性补助经费153亿元,共对52.3万名特岗教师给予工资性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