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1月4日电(记者刘彬)今天,全国“扫黄打非”办公室公布了2012年“扫黄打非”十大案件。其中,非法出版物案件3起,淫秽色情出版物及传播淫秽色情信息案件3起,侵权盗版出版物案件1起,非法报刊及印刷品案件2起,假记者案件1起。
1.新疆和田“12·26”特大非法出版物案。艾比布拉·依不拉依木等人长期从甘肃临夏、乌鲁木齐等地的地下印刷窝点通过大宗预订、物流托运和客货车搭运等方式购进数量巨大的非法出版物,再向和田、喀什、阿克苏及巴州等地批发零售。2012年6月17日,和田地区中级法院以非法经营罪判处艾比布拉·依不拉依木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10万元。
2.河南郑州“4·09”销售非法出版物案。2012年4月9日,阎书香被查销售非法出版物,当场查获其非法出版物27种1.8万余册,《乱伦》、《迷奸》等淫秽色情出版物11种2700余册。2012年11月25日,郑州市二七区法院以贩卖淫秽物品牟利罪判处阎书香有期徒刑3年3个月,并处罚金2万元。
3.广东顺德“11·24”非法复制光盘案。2011年11月24日,在佛山市顺德区润生电子有限公司内查获正在生产的无SID码非法光盘24.9万张、母盘103张、光盘生产线9条,抓获生产线承包人陈楚涛。2012年6月26日,佛山市顺德区法院以侵犯著作权罪判处陈楚涛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并处罚金10万元。
4.北京“9·27”制售淫秽出版物团伙案。2011年9月27日,以王世荣为首的制售淫秽出版物犯罪团伙被抓获,在该团伙库房内查获淫秽出版物36种3.5万余册,其他非法出版物10万余册。2012年9月26日,北京市朝阳区法院以制作淫秽物品牟利罪、侵犯著作权罪判处王世荣有期徒刑14年,并处罚金8万元;其他10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2年至7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5.贵州贵阳“2·22”贩卖盗版淫秽光盘案。2012年2月22日,在贵阳市云岩区延安西路民居内查获一盗版、淫秽光盘储藏窝点,现场查缴盗版光盘42万余张、淫秽光盘1万余张。2012年6月14日,贵阳市云岩区法院以贩卖淫秽物品牟利罪判处张建民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1万元。
6.江苏扬州“2·03”双倍广告联盟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2012年2月,某网站被查获利资金来自“双倍”广告联盟。经查明,该广告联盟有加盟网站4万余个,包括数千个淫秽色情网站,涉嫌传播网络淫秽色情信息牟利。2012年9月3日,扬州市广陵区法院以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判处该广告联盟主要经营人员周树仁有期徒刑6年,并处罚金2千元。
7.江苏南京“4·16”制售盗版教辅图书案。2012年4月16日,南京超诚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被查非法盗印并批销《小学课课通·课时作业》(1-6年级)16个品种的教辅图书5万多册。2012年9月24日,南京市鼓楼区法院以侵犯著作权罪判处南京超诚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南京金灿印务有限公司罚金8万元,判处陈超、童世民有期徒刑3年4个月和3年,并处罚金。
8.河北石家庄“5·31”医疗广告类非法印刷品案。2012年5月31日,在石家庄市利宁印刷有限公司现场查获《健康导报》、《都市指南》、《健康有约男性专刊》等非法报型广告类印刷品16万余份,刊型和散页广告类印刷品5万余册。2012年9月3日,正定县法院以非法经营罪判处贾晓宁有期徒刑2年缓刑2年,并处罚金1万5千元。
9.湖南郴州非法出版《中国观察》杂志案。2012年5月,查明《中国观察》杂志未经批准,非法在境内10余省区市设立所谓记者站、联络处或办事处,招聘多名所谓“记者”从事非法采编活动,该杂志总编辑王寒非等人以在《中国观察》上发表文章要收取“赞助费”、设立记者站要收取“站点管理费”等名义谋取不法利益。2012年12月24日,郴州市北湖区法院以诈骗罪和非法经营罪一审判处王寒非有期徒刑3年6个月。
10.内蒙古呼和浩特“11·08”假记者案。2011年11月8日,常军、王俊涛、母瑾3名假记者被当场抓获,查缴“封口费”现金20万元,没收3人采访用工作证件3份,查扣作案用轿车一辆、摄像机一部。经查,此三人先后在内蒙古自治区内各地多次从事非法采访诈骗活动。2012年11月21日,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法院以敲诈勒索罪分别判处常军等三人4年6个月至5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