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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13年01月05日 星期六

    抢黄灯受罚,合法也合理?

    《 光明日报 》( 2013年01月05日   03 版)
    新华社发

        自今年1月1日起,号称“史上最严交规”的修订版《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开始生效。其中,“闯黄灯”扣6分的规定,引发社会广泛关注。

        “作为一名司机,非常讨厌道路违规和不道德行为,拥护和支持‘史上最严交规’,毕竟其目的在于保障每名出行者的安全。”在北京市朝阳区某事业单位工作的小吴,在支持的同时,对闯黄灯处罚规定表示不理解,“北京市大多交通信号灯没有读秒或倒计时,从绿灯变黄灯,根本没有心理准备。要想不闯黄灯,只有没到路口就减速‘龟行’,这有些不合理,不人性。”

        北京公交驾校教练孙宪国,对闯黄灯处罚表示赞成,“但也有些不太合理,因为绿灯亮的情况下,可以正常通行,特别是汽车在丁字型主道行驶时,驾驶员可能更没有减速意识。而且绿灯不闪烁,直接就变黄灯,没给驾驶员一个缓冲机会,很难减速,易造成追尾。”

        对于新交规闯黄灯的处罚,北京交通大学教授、交通运输法研究所所长张长青认为,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规定,闯红灯是违法行为,闯黄灯不是违法行为。“但新交规规定,闯黄灯也受处罚,会使很多公众对红灯存在意义产生疑问,认为黄灯红灯二者有一即可。”

        不过,公安部交管局有关负责人表示,黄灯亮时,只要机动车车身任何一部分已经越过停止线,车辆可以继续通行,不应认为抢黄灯,未越过停止线车辆要停止通行。在车辆正常行驶过程中,只要驾驶人注意力集中,与前车保持安全车距,行经交叉路口时减速慢行,谨慎驾驶,抢黄灯的违法行为和追尾事故可以避免。

        这位负责人表示,黄灯原本有警示作用,有缓冲交通作用。但近年来很多交通事故发生在黄灯时区,而事故原因在于缺乏必要的交通安全意识,有些驾驶员将黄灯的警示作用变成了“加速灯”。“抢一秒,毁一生。”抢黄灯很可能引发车毁人亡的交通事故。

        而且,根据公安部交管局提供的数字显示,新交规实施后,截至3日18时,全国未发生重大交通事故,交通安全形势平稳,道路秩序良好。全国共发生涉及人员伤亡的道路交通事故1204起,同比下降22%。交通违法行为也大幅下降。

        张长青表示,闯黄灯受处罚应视具体情况而定,黄灯设置是否合理?有无树木、建筑物等遮挡?如果有人误闯黄灯,有没有救济程序?从技术水平看,灯的质量也是需要考虑的因素。

        “应在交通路口,设置或者改建倒计时数字信号灯,提醒过往驾驶人减速慢行。在这种情况下,对闯黄灯处罚合法又合理。”孙宪国说。

        公安部交管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对于社会上反映的交通信号灯设置存在的问题,公安交通部门将在已有基础上,认真听取意见,积极采纳,不断改进。

        (本报记者 王昊魁 王逸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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