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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13年01月04日 星期五

    新闻出版总署:杜绝“门难进、人难找、脸难看、事难办”

    《 光明日报 》( 2013年01月04日   09 版)

        本报北京1月3日电(记者李苑)近日,新闻出版总署制订了《新闻出版总署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规定的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提出:总署机关工作人员接待来访群众和来总署办事同志要热情周到,杜绝门难进、人难找、脸难看、事难办的现象。

        新年伊始,一股清新风气正从新闻出版总署一项项具体工作中发散出来。总署围绕加强调查研究、提高办事质量、精简文件简报、精简各类会议、控制各类活动、严格出差管理、规范出访活动、厉行勤俭节约、加强监督检查等方面,提出了具体的实施办法。

        《办法》要求,对来人提出的咨询、投诉、要求等,首位接待者不论是否属于自己的职责范围,都要负责解释、答复或指引、转报,不得推诿、敷衍;对来文来电要按规定做好登记、记录,并逐项认真处理,明确责任,限时办结。不能办理的,要说明理由,及时反馈,不得久拖不决;对审批事项,要强化内部协同,尽可能精简审批程序、缩短审批周期。能够通过信函、电话等方式反馈意见、解决问题的,不要求来总署办理。

        在精简各类会议方面,《办法》提出,每年召开一次全国新闻出版工作会议,压缩以机关各部门名义召开的专业性会议。坚持开短会、讲短话、讲管用的话,力戒空话、套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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