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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13年01月03日 星期四

    新交规实施首日交通事故数量下降

    《 光明日报 》( 2013年01月03日   02 版)

        本报北京1月2日电 记者王昊魁今天从公安部获悉,从实施《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首日看,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交通信号,一些常见的如闯红灯、故意遮挡和污损号牌等违法行为有所减少,北京、上海、天津、沈阳、南京、长沙等许多城市出现机动车通过路口提前减速慢行、主动礼让行人的讲安全、讲文明的新气象。

        据北京、天津、南京、杭州、济南等城市统计,新交规实施首日接报的交通事故起数分别比前日下降了9.3%、23%、26.7%、18.4%、29.8%,未发生因违反交通信号指示造成的恶性交通事故。

        针对一些网友提出“抢黄灯”处罚过重及紧急制动造成的车辆惯性前行等问题,公安部交管局有关负责人表示,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黄灯信号的作用是净空交叉路口,黄灯亮时,只要机动车车身的任何一部分已经越过停止线,车辆可以继续通行,不认定为闯黄灯。已越过停止线的车辆可以继续通行,未越过停止线的车辆要停止通行。

        该负责人表示,在车辆正常行驶过程中,只要驾驶人注意力集中、与前车保持安全车距,行经交叉路口时减速慢行、谨慎驾驶,抢黄灯的违法行为和追尾事故可以避免。对一些网民反映的交通信号设置存在的问题,公安交管部门将在已有工作基础上,认真听取意见,积极采纳,不断改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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