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大报告强调“建设廉洁政治”,“做到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对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
一
党的事业成败关键在队伍,关键看干部;人民群众看待我们的党组织,评价我们的干部,关键看其是否清正廉洁。干部清正,意味着自己必须廉洁从政,一尘不染,心系百姓,尽职尽责,这可以说是每位领导干部的立身之本、为官之基、从政之要。要形成清正廉洁的基本操守,应从以下几个方面下功夫:一是政治清醒,必须谨记“权为民所赋,利为民所谋”,必须谨遵廉洁正直的伦理信条,谨守不辱名节的道德底线;二是经济清白,要知荣明耻,不贪不占别人的钱财物品,不取不义之财与不当之利。不以公权谋取私利,始终保持清廉本色,干干净净干事,清清白白做人;三是行事谨慎,为官从政,要“慎微”“慎言”,行事谨慎。要敬畏人言,注意群众对自己的评价和看法。在廉洁问题上,不要认为自己对腐败有天然免疫力,不要以为腐败离自己很远,而要时刻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四是为官勤勉,“夙兴夜寐,勤勉工作”。韩愈说:“业精于勤,荒于嬉,”为学如此,为政亦然。大到一国,小到一事,凡属人为,敬业程度不同,结局必定不同。因此,作为清正官德之一的勤勉,每一名干部都应力行,无愧使命,报国安民。
干部清正廉洁,既要靠自我严格要求,又要靠组织严格教育、管理与监督。要深入开展党的宗旨与群众路线教育,让干部不忘自己来自人民,坚定置身于人民之中,始终与人民心连心,同呼吸,共命运。要坚持制度管事、制度管人,促使领导干部在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内规范运作。要加强各种监督,强化他律,使党员干部不敢懈怠、不敢失职、不敢腐败,通过多措并举,标本兼治,引导领导干部更好地为民、务实、清正廉洁。
二
清廉,即为政清白廉洁,奉公守法。政府清廉,就是要建立廉洁、透明、服务、高效的政府,这同时也是廉洁政治的主要内涵与重要基础。
倡导廉政,严格廉制。历史经验告诉我们,朝代更替之际,政权建立之初,常常因为“殷鉴”犹在,执政者如临深渊如履薄冰,政府可以持守清廉。但如不能建立有效的制度,一旦创业一代过去,政府很容易转向腐败。因此,政府必须将反腐倡廉置于突出位置,施政执法与倡导廉政、严格廉制紧密结合,将反腐倡廉贯穿于党和国家工作全过程。
执政为民,求安百姓。为人民服务是党的宗旨,求安百姓是政府存在的理由。政府的权力是人民赋予的,各级公务员一定要树立“公仆意识”,时时刻刻为群众着想,自觉“役于民”,善谋百姓福祉,着力改善民生,踏踏实实为百姓做实事、做好事,作出经得起历史、人民和实践检验的扎实业绩。
落实责任,强化监督。政府清廉,重在建设,贵在落实。要认真落实廉政建设责任制,强化责任意识,落实责任分工,加强责任追究,靠明晰责任抓落实。同时,还要以广泛有效的监督,促使政府恪勤匪懈,不致懈怠,包括人大政协民主监督,行政监察审计监督,群众举报社会监督,社会舆论媒体监督,以此有效遏制滥用权力与以权谋私。
三
所谓“清明”,既指自然界天清气朗,也指政治法度明晰。政治清明是一种很高的执政境界。廉洁政治、政治清明写入十八大报告表明了我们党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情怀,表明了严以治党、严管干部的要求。为建设清廉政治,实现政治清明,应从几个方面着手:
坚持人民至上的理念。总结我国历史中的治乱,有一不移不易之规律:只有亲民爱民、体恤民生者方能顺应民意、收服民心。唐太宗所谓的“水能载舟亦能覆舟”即是如此。而当今,面对一些领域的道德失范、少数干部的消极腐败,一些地方的干群关系紧张,人民群众感到忧虑、不安甚至有些不满意。这就需要我们做出改变和努力,大力加强廉洁政治建设。人心思治,人心思廉,这是我们工作的坚强群众基础;人民至上,执政安民,建设治世,这是我们工作的坚定政治基础。
推进党内民主和社会主义民主。必须进一步确立人民群众是国家主人的观念,坚持党的群众路线。人民群众是公共权力的真正拥有者,其各项民主权利应予保障体现,这样他们才会感到精神丰实,心情舒畅,才会拥有安全感、幸福感。
促使公权公正透明运行。必须加强对公权的制约、协调与监督,使公共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要大力推进改革,加强制度体系建设,这样才能有效“治本”,更好地做到“有效预防”。像香港几十年前已建立廉政公署,坚决肃贪治腐,终于转乱为治,建成清廉之区,也值得我们借鉴。
坚持任人唯贤的方针。在选用干部时,一定要坚持德才兼备的标准和任人唯贤的方针,民主公开,竞争择优,选贤任能,广纳贤才,使各方面优秀干部充分涌现,使人尽其能,才尽其用,因得人才而成事业、安天下。
(作者系湖北工程学院党委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