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长麦子的沃土照样孕育罂粟”,这样的道理同样适用于网络。网络为信息流动提供了广阔天地,也给信息安全带来了隐患。
信息流动应该以安全为前提,一旦失去安全的护翼,信息流动就会陷入无序和混乱。一些网络运营商为追逐私利,形成倒卖公民个人信息的黑色利益链;一些网络软件自带“黑客”功能,像特洛伊木马一样悄无声息侵犯公民隐私;虚假电子商务、网络敲诈等网上违法犯罪行为花样翻新,让广大网民防不胜防。
可见,没有安全,“自由”也就无从谈起。非法有害信息的泛滥,势必伤害公民的合法权益、破坏网络的公序良俗、损害社会的公共利益。为了充分释放信息流动的红利,就必须消除信息安全的隐患,这已成为社会各界的基本共识,信息安全立法的呼吁之声也日益强烈。
在这样的背景下,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关于加强网络信息保护的决定,对网络违法犯罪行为形成法律威慑,为维护网络秩序提供法律依据。这才是对信息自由流动真正的保护。
(原载12月30日《人民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