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三亚12月29日电(记者魏月蘅、王晓樱)岁末年终,一个消息让海南省三亚市南繁科学研究院副研究员陈冠铭喜出望外:他和一批在三亚工作的硕士生、博士生,都能享受政府的人才安居保障性住房。这位35岁的小伙子激动地说:“今年是我的幸运年,5月份获得了全国‘五一’劳动奖章,年底又将分到130多平方米的新房,而且是排在前5位。”
12月18日,三亚市召开全年第二次人才工作协调会议,会议明确了人才安居房分配条件,通过了《三亚市人才开发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这是三亚市加快实施人才强市战略,优化创新创业环境,吸引更多人才扎根三亚的新举措。
据了解,申请三亚市人才安居房的人员,需是本市市属企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申请人或配偶具有三亚市户籍,申请人及配偶未享受三亚政策性购房优惠。申请人应具有全日制博士学位或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并在三亚工作1年以上;或具有全日制硕士学位,并在三亚工作3年以上。申请购房获批准后,申请人需继续在三亚服务5年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