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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12年12月28日 星期五

    光明时评

    做负责任的网络传播者

    作者:铁永功 《光明日报》( 2012年12月28日 02版)

        近日,一幅照片在网络上热传:7名学生低头跪在横幅下,横幅上有“欢迎领导视察”等字样,几个成年人在旁边走着。照片被冠以“学生下跪迎接领导视察”的耸人标题,引起网友和媒体关注。新华社“中国网事”记者调查后发现,事实真相是,几名学生因欺负低年级同学被老师发现,要求他们找家长,学生害怕所以跪下认错。当地教育部门调查后,认为当事教师未及时劝阻,处理不当,决定将其开除。

        上述教师教育学生的方式确有不妥,但得知真相后,一些原本愤怒谴责的网民,也表达了对被处理教师的同情,对当地将错就错的处理方式表达了异议。但遗憾的是,耸人听闻的不实消息往往更吸引人,还原真相的调查却是关注者不多。

        虚假歪曲信息演变成公共舆论事件,一些传播者的轻率盲信和添油加醋,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最先把下跪照片和“迎接领导”联系在一起的网友,不管有意无意,客观上都造成了不良影响。在中央要求改进作风的当下,“跪迎领导”无疑具有吸引眼球的效果,但这类被夸大歪曲的“爆料”多了,将对整个传播环境造成伤害。

        还有之前闹得沸沸扬扬的“航班吸烟门”,因为切中了人们痛恨特权的心理,加之爆料人是实名认证的媒体人,所以变成了很轰动的舆论事件。但爆料者点一炮就跑,不回应质疑也不提供证据,最终导致事件没了下文。类似事件中,都有一个传播者责任问题。在人人都是传播者的时代,人们获得了更大的表达权利和空间,但同时也要承担更大的传播责任。作为公共传播的一个环节,发布一个信息需要进行甄别、求证,至少不要编造、歪曲事实。对网络时代的公民来说,这是应有的传播素养,也是一种公民责任。

        其实,有些耸人听闻的信息并不难于辨别真伪,只要坚持理性和常识,做一些求证的工作,就能做到不被传言牵着鼻子走。网上信息确实鱼龙混杂,但网络也有很强的自净能力,不同地区、不同职业的网友有的甚至就是新闻当事人,可以利用自己的专业和在场优势,及时纠正不实信息。

        当然,传播者责任针对的不仅是公民个人,与公共事件相关的政府等公共部门,更要提高传播素养,承担起权威信息传播者的责任。当前,政府和机构比以往更加注重自己的“网络形象”。但一旦陷入负面舆论,往往有两种反应模式:一种是“鸵鸟心态”,能拖就拖;另一种是反应过度,迎合舆论,两者都不是正确的做法。不回避、不掩饰,尊重真相、坚持真理,才是一个负责任的传播者应有的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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