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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12年12月27日 星期四

    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进行时

    农业法执法检查报告建议:动态调整农地征收补偿标准

    《 光明日报 》( 2012年12月27日   02 版)

        本报北京12月26日电(记者殷泓、王逸吟)“建议完善征地程序,动态调整补偿标准,提高农民在土地增值中的收益,切实保障农民的生存权和发展权。”今天下午,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乌云其木格向全国人大常委会作了关于检查农业法实施情况的报告。

        今年8月至10月,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就农业法实施情况及中央相关文件落实情况进行了检查。

        报告在肯定成效的同时,指出了耕地保护中存在的一些问题。“从长期来看,工业化城镇化对土地有刚性需求,生态保护对耕地开发有限制要求,耕地后备资源不足。一些地方征地程序不规范,补偿费用分配不合理,还存在挪用、截留征地补偿款的现象。”乌云其木格说。

        对此,报告建议进一步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和节约用地制度,提高耕地质量。强化各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管控作用,严格限定城乡建设用地边界,严格土地用途管制,切实守住耕地“红线”;落实党的十八大提出的“改革征地制度,提高农民在土地增值收益中的分配比例”的要求,完善征地程序,动态调整补偿标准,提高农民在土地增值中的收益,切实保障农民的生存权和发展权。

        报告还指出,目前,农业科技体制机制还难以适应现代农业发展,投入不足,科技成果转化率只有40%,远落后于发达国家70%—80%的水平。

        “建议围绕粮食生产、食品安全、农村生态环境等重大科技需求,统筹部署农业科技重大创新任务。推动企业成为技术创新的主体,加快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乌云其木格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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