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12月26日电(记者杨亮)财政部、教育部今天公布修订后的《中小学校财务制度》。该制度规定,中小学校应当加强支出管理,公用支出不得用于教职工福利等人员支出。项目支出应当按照规定专款专用,不得挤占和挪用。
关于中小学校财务支出管理,该制度规定,中小学校应当将各项支出全部纳入学校预算,建立健全支出管理制度。中小学校的支出应当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财务规章制度规定的开支范围及开支标准;国家有关财务规章制度没有统一规定的,由学校结合本校情况规定,报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备案。学校规定违反法律制度和国家政策的,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应当责令改正。
该制度明确,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应当以不影响正常教育教学活动为前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