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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12年12月26日 星期三

    家长可参加膳食委员会监督学生营养餐

    作者: 《光明日报》( 2012年12月26日 06版)

        本报北京12月25日电(记者田延辉、邓晖)营养改善计划吃什么、怎么吃始终牵动人心。为解决当前营养改善计划实施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全国学生营养办日前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做好营养改善计划各环节的公开公示,严格管理阳光操作。

        文件要求,各试点县和学校在确定供餐模式时要充分论证,广泛征求学生、家长、教师意见,并报请当地人民政府批准,不能由县级教育部门或学校单方面决定。每所学校要建立由学生代表、家长代表、教师代表等组成的膳食委员会,充分发挥其在确定供餐模式、供餐单位、配餐食谱和日常监督管理等方面的作用。要建立供餐准入和退出机制,通过招标确定供餐单位,并向社会公示。同时,要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加强监督检车,严肃查处违法违纪行为。

        文件同时强调,将抓紧完成食堂建设规划的制定和上报工作,在2013年年底前基本完成国家试点地区农村学校食堂的建设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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