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大利亚通讯和媒体管理部门日前公布的一份最新报告指出,针对儿童的有害信息不能以“言论自由”的名义得到原谅。报告建议设立电子安全专员,负责协调全国保护儿童网上安全的反应行动,并制定处理投诉和尽快删除网上有害信息的管理计划。澳联盟党今年11月也发布了一个提高儿童网上安全保障的意见讨论稿。
这份报告显示,澳互联网用户已达到2800多万个,约108万人每天至少上一次网,移动网络用户达2200多万个,平均每3人拥有4部手机,约一半成人拥有一部智能手机。报告说,澳人越来越依赖网络来获得信息、联络和办理银行手续。有报道称,一位有3个孩子的母亲表示,她家就有20个可以上网的设备。然而,随着“指尖的世界”不断扩展,在快速获取信息、瞬间联络或方便娱乐的好处的同时,网络黑暗面也日益暴露出来。网上欺诈、欺凌、色情诱惑等案件不断上升。2010年,澳政府委托儿童健康保护研究中心所做的调查显示,在4年级至9年级的学生中,有10%的学生曾在调查前的一个学期里有过在网上被欺骗的经历,而在年龄较大的孩子中则更为普遍,在14岁至17岁年龄群中,这一比例高达31%。有关调查显示,在中小学中,84%的男生和60%的女生都曾“不经意地遭遇过色情网站”。
澳互联网审查体制分为联邦和地方两级管理。早在2009年,澳政府就提出强化通讯和网络数据管理的改革考虑,但由于争议大,其中的网络强制过滤计划被迫放弃。按照现有法律,网络服务商有义务阻断非法网站,防止自己被非法活动所利用,并按政府要求,尽快删除具有攻击性或非法的信息内容。联邦法令适用于互联网内容所有者和互联网服务商。法律要求服务商和网络内容所有者在接到政府管理机构删除通知时,有义务尽快删除。地方法规适用于网络内容提供者、创作者和普通网络用户,而各地的相关管理法规也有所不同。
今年7月,澳执法和情报机构提出40多项安全立法改革建议,其中包括要求电讯和网络营运商将所有澳人的上网和电话通讯数据保存达两年之久,以便于他们查核所需相关信息,更有效地锁定犯罪分子。尽管这些改革措施引起了不少有关个人隐私安全的争议和担忧,但澳民众对规范互联网内容普遍持支持态度。在澳广播公司进行的一次民意调查中,支持规范互联网内容的民众比例超过半数,达到62%。查尔斯特大学教授汉密尔顿表示,家长们对于网络上的色情内容非常担忧,93%的家长支持采取强制过滤手段。与此同时,澳各执法监察机构也纷纷寻求扩大利用个人用户通讯和网络数据的权限,加强执法力度和效果。据《悉尼先驱晨报》报道,澳证券和投资委员会就曾在今年9月提出要求,希望能获得利用所有电话记录和网络数据,以打击白领犯罪。这不只包括通讯的时间和日期,同时也包括查阅电子邮件、社交网络通话和短信内容。
据《时代报》的报道,在2011年至2012年期间,政府机构在调查犯罪和收入行为中,使用个人通讯和网络数据的次数超过了30万次,较前一年上升了20%。利用个人用户通讯和网络数据资料的机构范围也非常广泛。在联邦层次主要包括澳犯罪委员会、政府税务、医疗保险、负责在重大变故时提供服务和补偿的联络中心、邮局;在地方主要包括州警方和反腐机构、工作安全机构、社团和地方政府部门。
(本报堪培拉12月24日电 本报驻堪培拉记者 陈小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