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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12年12月25日 星期二

    最高法公布新刑诉法司法解释

    明确非法证据排除具体程序

    《 光明日报 》( 2012年12月25日   03 版)

        本报北京12月24日电(记者王逸吟)最高人民法院今天公布《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这部司法解释设专节对非法证据排除的具体程序作出规定,以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确保司法公正。

        这部司法解释共24章、548条、7万余字,是最高法有史以来条文最多、篇幅最长的司法解释,它将自明年1月1日起与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同步施行。

        除了明确非法证据排除的具体程序,新刑诉法司法解释还对证人、鉴定人、有专门知识的人出庭的问题作了详细规定,以保障当事人的质证权;对庭前会议的适用案件范围、参加主体、功能等问题作了规定,以保障庭审活动顺畅高效;明确了附带民事诉讼赔偿标准,以有效维护被害方合法权益,确保案结事了;对简易程序的具体适用作了细化,确保简单案件尽可能得到高效处理,促进审判质效整体提高;对二审开庭的范围、限制发回重审、上诉不加刑等问题作了进一步明确,维护当事人诉讼权利;对查封、扣押、冻结财物的审查处理程序作了具体规定,为涉案财物及其孳息的处理提供明确依据;对刑诉法新增的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诉讼程序、当事人和解的公诉案件诉讼程序、违法所得没收程序、强制医疗程序等作出了详细规定,确保相关案件处理的合法、稳妥。

        最高法有关负责人表示,这部司法解释是内容最丰富、最重要的司法解释之一,其制定实施,对于确保修改后刑诉法的正确、统一、严格、有效实施,更加有效地惩罚犯罪,更为有力地保障人权,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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