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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12年12月21日 星期五

    本报《一场精神的接力》主人公陈菊婷去世

    完成捐献遗体心愿

    作者: 《光明日报》( 2012年12月21日 10版)
    图为正在医院抢救的陈菊婷,医疗仪器记录着她的生命体征。唐天摄

        本报株洲12月20日电(记者唐湘岳 通讯员李支国、张爱军)湖南省株洲县退休女工陈菊婷,身患直肠癌、脑溢血,病情恶化。弥留之际,她要求捐献自己遗体,儿子陈洋代表母亲在《湖南省人体遗体(组织)捐献登记表》上签字,同意无偿捐献遗体(组织)用于临床医疗、教学及科学研究(本报12月14日1版以《一场精神的接力》为题进行了报道)。陈菊婷被广大网友赞为“菊花奶奶”。

        12月18日,“菊花奶奶”走了。家人将她的遗体捐献给湖南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作医学研究,完成了她人生最后的心愿。“菊花奶奶”成为株洲市遗体捐献“第一人”。

        18日凌晨零点三十分,陈菊婷在株洲县中医院走完她人生的最后一程。上午9点半,接过株洲市红十字会工作人员送来的《湖南省人体遗体(组织)捐献登记表》,在陈洋的签名之后,陈菊婷的丈夫陈保元补上了自己的签名,完成陈菊婷遗体捐献的最后手续。陈保元说,“捐献遗体对医学研究有促进作用、有好处,这是好事,我们完全支持!我以后也要这样,将来也要捐献遗体。”

        18日下午,“菊花奶奶”遗体捐献仪式在湖南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举行。株洲市文明办、红十字会、株洲县博爱义工联、学校师生等各界代表向遗体默哀,株洲市红十字会向“菊花奶奶”亲属颁发遗体捐献荣誉证书。

        学校校长郭争鸣说,医学教育需要社会关注,医学进步需要“菊花奶奶”这样的贤人,对“菊花奶奶”表示敬佩和尊重。如果社会像“菊花奶奶”一样,学校教学就有更好的平台和基础。“菊花奶奶”主动捐献遗体的非凡举动,在社会上带了个好头,为更多的人树立了榜样。学校将在更高的伦理学高度,尊重、爱护好“菊花奶奶”的遗体,使其发挥更大的研究价值。

        株洲市红十字会副会长张国勇介绍,按照惯例,遗体捐献按照自愿、无偿的原则,必须由父母、配偶和成年子女三方共同同意才能实施。株洲此前有40多人登记捐献遗体(组织),陈菊婷是成功实施的首例,其开先河之举对于倡导移风易俗、文明新风具有很好的示范引领作用。

        陈洋代表家属作简短发言,他说:“希望未来的医学工作者继承妈妈的遗志,好好学习,成为对社会有用的人。”

        2012级护理3班的学生代表喻金说,面对“菊花奶奶”的遗体,心情感到无比的沉痛,更多地是感到作为一名医学生身上沉甸甸的责任。她代表同学们宣誓:我们将努力学习,敬畏生命,培养自己奉献社会的精神。在今后的学习和工作中,努力学习专业技能,用纯熟的专业技能帮助更多的病人,回报“菊花奶奶”,让“菊花奶奶”大爱精神得以延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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