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是发达国家中较早对互联网传播不良言论进行立法监管的国家。通过加强对互联网的管理,严厉打击利用互联网从事违法犯罪行为,对有害信息的法律制裁和行政处罚措施非常严格。总而言之,德国对互联网信息的管理可谓自由与限制并举。
一是完善立法体系。1997年,德国出台了世界上第一部规范互联网传播的法律——《信息和通信服务规范法》,习惯上被称为《多媒体法》。此后,德国陆续出台了《电讯服务法》、《电讯服务数据保护法》、《数字签名法》,并根据网络传播发展的需要对《刑法法典》、《治安条例法》、《危害青少年传播出版法》、《著作权法》和《报价法》等及时进行修改完善,加强了对互联网传播内容的控制。《多媒体法》《刑法法典》等法律法规对什么是互联网上的不良信息、什么样的言论应受法律保护和什么样的信息言论应受法律制裁,都做出了具体解释。
二是成立多层面立体的政府监管机构。德国联邦内政部是负责互联网信息安全的最高国家机构,重点防范有害信息的传播。内政部下属的信息技术安全局,吸收了300多名物理、数学、信息学等方面的专家,应对和解决网络安全问题;负责向社会发布安全警告,提供安全技术支持。同属内政部的联邦刑警局,实时跟踪网上可疑信息,负责对信息网进行广泛调查。他们积极与青少年保护部门、网络供应商等合作开展活动,交流侦察有害信息内容的方法和技术;还与美国联邦调查局、欧洲刑警组织等机构开展国际合作,加强打击网络犯罪力度,共同监管互联网信息传播。联邦刑警局还下设一个“数据网络无嫌疑调查中心”的机构,即网络警察,专门负责监控有害信息的传播。除了内政部外,在联邦政府层面,德国家庭部设立了青少年有害媒介联邦检验局,在州政府层面设立了青少年媒介保护委员会,其下还设立了青少年保护网络有限公司,共同对德国媒体、网络实施监管,判断其传播的信息是否违反相关法律法规。
三是开展网络审查。德国政府对待“破坏国家民主秩序”的网络言论从不手软。目前,德国有权实施“网页内容审核”的政府部门主要有两个:一是内政部下属的联邦刑警局;二是家庭部下辖的青少年有害媒介联邦检验局。网络警察无需根据具体的嫌疑指控,就可以24小时不间断地跟踪和分析互联网上的信息,以发现可疑的网上违法行为,一旦发现登有违法言论和图片的网站,立即查封或关闭。若涉及本地科、教、文、卫领域问题,各联邦州政府也可下令关闭网站。警方和安全部门为了打击犯罪和保护国家安全,经过一定的法律程序可以向网络运营商索取相关用户上网信息,网络运营商必须依法提供。德国五大网络运营商与政府签订了“自律条款”,将根据联邦刑警局提供的信息,删除和屏蔽互联网上的不良内容。谷歌德国、雅虎德国、美国在线德国等搜索引擎也不得在搜索结果中显示法律禁止的内容。2009年,德国政府先后199次要求谷歌公司提供网络用户资料或屏蔽特定网页,数量在全球仅次于巴西,其中94次要求谷歌在搜索结果中不显示特定网站,10次要求屏蔽“违法博客”。此外,德国还要求服务商不得在链接中出现法律禁止的网站,违者可能面临巨额罚款。
四是全方位落实责任制。德国要求所有网络参与者都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根据德国法律规定,网络运营商有义务制止通过网络传播的违法内容,例如色情、恶意言沦、谣言、反犹太主义等宣扬种族主义的言论。网站必须主动配合青少年保护工作,含有色情内容的网站都必须应用“成人认证系统”,通过输入个人信用卡信息、身份证等不同方法来确认访问者的年龄。所有网吧电脑必须设置黄色信息过滤器和网站监控系统。公民需要对自己发布在互联网上的内容负法律责任。虽然德国尚未出台互联网实名制的规定,但德国人的邮件地址通常都以真实姓名注册,实名身份在社交网络的普及率也很高。据今年6月份信息技术公司Bitcom发起的一项调查显示,德国只有2%的社交网络用户使用的是虚假身份,58%的用户使用的是完整姓名。Facebook、Google+以及LinkedIn等知名社交网站都要求用户使用实名注册。挪威奥斯陆枪击案发生后,德国对实行网络实名制的呼声也不断高涨。(本报记者 王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