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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12年12月09日 星期日

    光明论坛

    宪法,贵在信仰、重在实施

    徐 隽 《 光明日报 》( 2012年12月09日   02 版)

        不久前,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的3000多名学生收到了院长送给他们的一份特殊礼物——《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小小的册子,在学生中传开,有的人大声朗读、有的人仔细品味。

        “宪法文本凝结着一个国家最根本的价值观,宪法语言汇集着一个民族最精美的表达。希望同学们学法先学宪法,守法必守宪法。”这不仅是一位法学院院长对学生的期望,也是法治社会对每一个公民的要求。

        在1954年宪法的基础上,经过全民讨论、全面修改的现行宪法于1982年通过并公布施行,历经4次修正,伴随着我们走过了30年。

        这30年,迅速推进的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奠定了国家最根本价值观的基础——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平等保护公私财产、依法治国、尊重和保障人权……

        这30年,不断提高的综合国力和人民生活水平,增强了民族最精美表达的自信——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逐步实现工业、农业、国防和科学技术的现代化……

        可以说,凝聚着社会共识,夯实着国家根基的宪法,写下了迎接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想,也划定了实现这一梦想的正确道路、科学理论和基本制度。因此,“宪法与国家前途、人民命运息息相关。维护宪法权威,就是维护党和人民共同意志的权威。捍卫宪法尊严,就是捍卫党和人民共同意志的尊严。保证宪法实施,就是保证人民根本利益的实现。”

        宪法的生命在于实施,宪法的权威也在于实施。宪法至高无上,但不是空中楼阁。如果把宪法束之高阁,再美好的梦想也终究难成为现实。

        面对“保证宪法实施的监督机制和具体制度还不健全,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现象在一些地方和部门依然存在;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执法司法问题还比较突出;一些公职人员滥用职权、失职渎职、执法犯法甚至徇私枉法严重损害国家法制权威”等问题,国家“必须高度重视,切实加以解决”。

        宪法的“第一小提琴手”是公民。当越来越多的青年人选择在18岁时手持宪法举行一场独特的成人仪式;当越来越多的公民选择在私有财产受到非法侵犯时手持宪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当越来越多的公职人员选择在履职前手持宪法宣誓就任……宪法的权威在全社会得到树立,对宪法的尊重和信仰开始成为公民自觉。

        收到院长赠阅宪法文本的同学们,总有一天会走上不同的工作岗位,不论他们从事什么工作、面对顺境还是逆境,但愿他们能够时常想起这位院长的礼物,记起这本红皮烫金的小册子以及册子里那精美的文字。因为宪法,不仅规范着他们,也在保护着他们。

        同样,但愿每一个公民都能把宪法内化于心,积极地参与社会生活,有序地行使公民权利,因为宪法,不仅规范着我们,也在保护着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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