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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12年12月01日 星期六

    目前我国每年约有150万名患者需要器官移植,而得到器官移植的只有约1万例……

    器官捐献需要符合伦理和国情的制度体系

    《 光明日报 》( 2012年12月01日   10 版)
    我国器官捐赠现状

        11月22日,广州军区总医院,卫生部副部长黄洁夫亲自主刀为吴华静做了肝捐献,并在手术前带领医生为吴华静集体默哀。

     

        遭遇车祸的广东女孩吴华静被宣判脑死亡后,父亲吴文瑞作出决定,捐献了她的肝脏、两个肾脏和一对眼角膜,让这些器官继续为其他人带来生命的活力。

     

        吴华静的选择带给我们感动,与此同时,我国人体器官移植供体严重不足的现状也让我们忧思。

     

        北京大学卫生法学研究中心主任孙东东说,转变人们对于器官捐献的旧观念,构建科学的器官捐献和移植体系,乃当务之急。

     

     我国每年150万名需器官移植者只有1万人获满足

     

        2012年5月,山东济宁的杨玉香在弥留之际将自己的肝脏和角膜捐献给了其他患者,挽救了3个人的生命,然而,她却因为等待肾源5年没有结果而去世。像杨玉香这样因等待器官移植无果而去世的病例有很多。

     

        据悉,全国因眼角膜病致盲致残者数百万人,而每年的角膜移植手术只有几千例。总体看,目前我国每年约有150万名患者需要器官移植,而得到器官移植的只有约1万例,绝大多数患者只能在等待器官移植中逝去。

     

        “目前我国器官移植技术已趋成熟,临床肝移植、肾移植等大器官移植水平已与国际水平接近,技术上没有问题。”北京大学公共卫生学院教授周子君说,能得到器官移植的病人却比较少,我国器官移植需求者和供体间的比例只有大约150∶1。

     

        在发达国家,脑死亡或传统死亡之后的器官无偿捐献者成为器官移植的重要来源,但我国的器官捐献数量远低于发达国家。根据世界卫生组织的调查,每百万人中,美国有26.5人捐献器官,欧盟有17.8人捐献器官,我国每百万人中仅有0.003名器官捐献者,差距较大。

     

        如果不能建立一个合理的公民器官捐献体系,移植事业将成为“无源之水”。

     

        2007年5月,《中国人体器官移植条例》开始施行;2010年3月,人体器官捐献体系首先在上海、广东等十个省市开始试点。黄洁夫说,我国人体器官移植和捐献正逐渐走向规范化道路,但器官匮乏、器官来源混乱等深层次问题尚未解决,必须建立一个符合社会伦理和中国国情的器官捐献与移植体系。

     

     制度不健全影响捐献意愿

     

        去年,我国申领驾照时要进行器官捐献意愿登记的消息在社会上引起巨大争议,很多人表示反对。其实,机动车驾驶员身后志愿捐献器官已成为国际通行做法,在美国,截至2009年底,有28%的器官捐献者和38%的眼角膜捐献者均来自这些志愿捐献者。

     

        孙东东表示,这个国际通行做法在中国却“水土不服”,人们固守旧的思想观念是重要原因。对公众来讲,器官捐赠仍然比较陌生。由于长期受“身体发肤,受之父母”、过世后要“入土为安”等传统观念的影响,许多中国人对于器官捐献,常常怀有疑虑,甚至是反感、抵触。

     

        除了观念认识不到位,我国器官捐献和移植体系的不完善也是捐献源短缺的重要原因。周子君说,我们国家在器官捐献方面缺乏明确的管理机构和完整的制度,尽管我国器官移植需求多,但由于没有全国联网的数据库,器官需要者很难及时找到匹配的供者,降低了移植的成功率。

     

        我国器官捐献体系的不健全,一定程度上阻塞了正规的捐献渠道。受访专家认为,个别医院涉嫌非法买卖器官行为,以及在分配捐献器官时不公平、不透明的做法,也在很大程度上挫伤了捐献者的积极性。多重因素影响下,社会的器官捐献意识普遍不强。

     

     器官分配共享系统将在全国推行

     

        卫生部与红十字会共同启动人体器官捐献试点工作两年多来,取得了一定成果。据黄洁夫透露,截至2012年9月底,38个试点单位完成人体捐献465例,捐献器官共1279个。但相对于我国庞大的器官移植需求量来说,这个数量仍是杯水车薪。

     

        加强宣传,提高人们对器官捐献的认知水平,让大家消除疑虑是破解器官捐献难题的前提,周子君说:“要用新观念引导公众,让大家知道器官捐献对社会是好事情,唤起人们的社会责任感和公益意识,大家才会真正行动起来。”

     

        据有关专家介绍,国外很重视器官捐献的宣传工作。西班牙的器官捐献率全世界最高,每百万去世人口中有34至36人捐献器官。西班牙器官捐献观念如此深入人心,和政府的广泛宣传是分不开的。截至2012年,西班牙第五电视集团已连续12年开展了一项名为“12个月,12个理由”的器官捐献宣传活动。

     

        在包括西班牙在内的欧洲国家文化中,人们对死亡的理解与我国不同,没有赋予遗体太多的意义,因此器官捐献的意愿强于我国。专家分析说,受此影响,欧美的器官捐献数量较多,比如,在人口总数不到7000万的英国,有至少1700万人登记同意死后将器官捐献出来,约占总人口的1/4。

     

        孙东东认为,建立合理的激励机制也是非常必要的。虽然器官捐献遵循的是无偿原则,但在当前民众捐献积极性不高的背景下,可以适当采用经济补助的激励政策。“比如在医疗保险报销比例提高、丧葬费补贴等方面,给予优惠政策。”孙东东说。

     

        随着经济社会的进步,我国器官捐献体系也在不断完善。黄洁夫透露,自明年起,器官分配与共享系统将在全国推行。该系统包括4个分系统:受者管理系统、等待器官列表管理系统、捐献者管理系统、器官分配/匹配系统。该系统让器官分配不再受地域限制。有关专家指出,这将是一个为器官移植急需者带来幸福的系统。(本报记者 杨君)

     

     他山之石

     

     西班牙:全世界器官捐献率最高的国家

     

        西班牙是全世界器官捐献率最高的国家。西班牙于1979年颁布了器官捐赠和器官移植法案,1989年西班牙卫生和社会事务部成立国家器官移植中心,该中心负责统筹全国器官的获取和分配。政府还专门建立国家级的器官移植中心,制定全国范围内的器官捐献制度和审核标准,设立以医院为单位的捐献协调小组(独立于器官移植团队)。这一器官移植体系被称为“西班牙模式”。

     

     瑞典:政府花重金说服病人和家属

     

        根据瑞典器官捐献法,如果死者生前没有作出选择,是否捐献器官将由死者家属决定。仅2003至2006年,瑞典政府就投入2700万瑞典克朗,加强对自愿捐献器官的宣传和教育。对于已经病危的患者,医院专门配备从事器官捐献的护士和医生,对病人和家属做工作。通过这一投入,高危病人同意捐献器官的比率增加了30%。在瑞典900万人口中,有150万人自愿在国家器官捐献登记册上登记。

     

     美国:建立全美器官供需信息库协调分配

     

        美国建立了设计周密的器官获取和移植网络,这家独立的非营利组织负责维护符合条件并等待器官移植的患者的数据库以及有关全美器官移植中心的详细信息,与全美69家器官获取组织合作协调人体器官的分配使用,按照申请先后、病情轻重、距离远近以及“国内优先”等原则,保证器官受植者机会平等。

     

     新加坡:专设基金资助器官捐献者

     

        新加坡于2009年修订人体器官移植法令,国家肾脏基金会拨出1000万新元设立“肾脏活体捐献者援助基金”。该法令在征求意见时引起极大争议,焦点在于如何使补偿捐献者与鼓励穷人卖器官相区别。新加坡卫生部称只有新加坡公民和永久居民才能在捐献肾脏后申请援助,且申请者的经济能力要经过基金会的严格调查,补偿非强制,遗体捐献亦不适用。(冯蕾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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