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人类发展史上,城市是迥异于乡村的一种社会形态。在以农为本的国度,城市更可视为乡村社会的集聚、扩张、建构和提升。相对于乡村社会而言,城市有着更为庞大的人口流动和更为复杂的人际关系,也因此生成着更为复杂的社会结构和更为包容的人文精神。城市精神就其本质而言,就是流动中的融通,就是包容中的凝聚。
城市,在任何时代都是起一种主导作用、向导作用和领导作用的社会形态。之所以能主导、向导和领导,在于它的诉求汇聚和价值凝聚过程。事实上,一个城市的精神品质,不管是在城市间的比较中呈现出何种地域特征,但它事实上都在相当广阔的时空维度上实现着诉求和价值的“民主集中”。因此,一个城市的物流主导作用、精神向导作用和行政领导作用发挥的如何,往往又成为人们评价城市“著名”与否、“博大”与否的重要参数。正是在这个意义上,农耕文明土壤上孕育的城市与工业文明流程中诞生的城市有了本质的区别——前者多注重“城”的守望而后者多注重“市”的交流;即便都从“市”的层面上来观照,前者趋近于农贸市场“集市式”的实物交易,后者则在“都市化”的商贸经济中发展出集约交易甚至是虚拟交易。
数十年前,我曾经读到过一篇久久难以释怀的文章,说是“看十年的中国看深圳,看百年的中国看上海,看千年的中国看北京……”,看五千年的中国呢?文章说要去看“关中”,大约是今西安古长安了。这篇文章引起我思索的问题,一是我们何以选择城市精神来代表中国文化的迁变?二是我们从“关中”、北京、上海、深圳的“看看”中看到了怎样的变迁?对第一个问题的回复是简明的,也就是“城市精神”之所以能代表一定时期的“中国文化”,一是它是那一时期人生诉求和人文价值最具广度的“民主集中”,二是它的“民主集中”体现出最具时代高度的精神品质。而对第二个问题的回复呢,似乎还会带来新的思索。
思索从“关中”、北京、上海、深圳的“看着”中看到了怎样的迁变,我首先想到的就是在北京随处可见的“北京精神”——爱国、创新、包容、厚德。与之相关,上海提出的是“价值取向”,即公正、包容、责任、诚信。深圳呢?则是在改革开放30年之际,由“深圳人”全民推选出“十大观念”(略)。一个十分有趣的现象是,无论是北京精神、深圳观念还是上海价值取向,实质都是在推动城市文化之灵魂、也即“城市价值观”的建设。只是深圳作为才只有“而立之年”的新城,梳理出自己流动、融通、包容、凝聚进程中的坚实步履来走向未来;北京精神和上海价值取向则是根据自身的城市功能定位,大力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重要举措。正如上海在160多年的中西文化交汇交融、移民文化碰撞合璧中形成过“海纳百川、追求卓越、开明睿智、大气谦和”的城市精神。如果从千年王朝更替、一条新路长驱来看北京精神,其实也深深地积淀为“守正、向善、卫道、尚德”。
党的十八大《报告》在提出“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引领社会思潮,凝聚社会共识”之时,特别提出要“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用三个“倡导”提出了“富强、民主、文明、和谐”、“自由、平等、公正、法治”和“爱国、敬业、诚信、友善”。与历朝历代对平民百姓讲“礼、义、廉、耻”和对文人士大夫讲“诚心、正意、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有别,我们当下的核心价值观是一个由国家、社会、个体三层面构成的一个有机整体,是全体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价值取向。我们的城市精神当然概莫能外。
事实上我们已经注意到,城市文化在其本质上是淡化并漠视地域特征的。某些城市在一定时期呈现的地域性特征,其实也是整合了更多的“小地域”而形成的“大区域”特征,并且它还将在更大的区域流动、融通、包容与凝聚中被“去地域化”。这是由城市的文化功能、也是由城市的发展驱动所决定的。也就是说城市文化历史遗迹所促成的地域特征,其之所以值得珍视就在它是“遗迹”,它可以被解读出历史文化精神,但却未必能引导时代价值取向。我们既往的城市文化建设是挈带乡村并提升乡村,甚至也还代表众多乡村的地域性与另外的城市交流;而当下的城市文化建设,我们不得不正视“中国城镇化”的时代大潮,这是一个跨地域的全方位流动,也是一个开放性的大格局融通,我们需要一种全新的城市文化建设观——它的内涵当然维系于十八大《报告》所提“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它的创新理念则需要大力关注“集成创新”。
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斯蒂格利茨预言:美国的新技术革命和中国的城镇化,是21世纪带动世界经济发展的两大引擎。事实上,中国的经济社会发展之所以格外强调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就与这“两大引擎”都必然决定中国经济社会的发展走向相关。“集成创新”较多地被使用在科技进步的创新模式中,是与“原始创新”、“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共存的三大创新模式。“集成创新”作为当下文化建设、特别是城市文化建设需要大力关注的创新理念,在于它一是强调对创新要素的选择、集成和优化;二是强调创新要素的优势互补、有机熔铸;三是强调创新成果的结构追随功能、要素服从结构。
上个世纪30年代,在文化碰撞“中西体用”的论战中,著名文化学者张岱年先生曾提出过“文化综合创新”的范式。在当时,他只是想超越文化上的“两极性”和“单向度”的立场,也即超越“拒斥外来文化的传统主义”和“抛弃传统的西化主义”。张岱年先生所坚持的,是文化内容的“可选择性”。他认为“人类不同地域的几大文化都是一个具有整体性结构的体系,构成体系的许多文化要素和项目之间,具有一定的联系和关联性,甚至是带有有机性的联系,在整体与部分之间的互动变迁中,造就了不同文化的品性和特点”。但张岱年先生并不认为构成不同文化体系及结构的各个部分是完全不可分的。他提出的“可选择性”用他自己的话来说是“可析取性”。既然具有这种“可选择性”,我们就可以实施“优选”的实践。我倾向于把这种“可析取性”称为“可集成性”。
相对于“继承创新”而言,“集成创新”更强调“集成”主体的自觉,而“继承创新”更强调“继承”对象的权衡。事实上,我们当下在世界开放格局中的城市文化建设,更体现为一种跨越发展和转型发展,我们需要的“文化自觉”就是这种发展中主体的自主意识、开放意识和建构意识。在文化建设的操作层面上,“集成创新”需要凝聚一个核心理念,谋划一方整合框架,优化一批析取元素,创生一个有机形态。为了实现有效的“集成创新”,我认为需要强化、培养四种意识:一是自主意识。即创新要素及其有机集成要服从主体解决文化转型发展的需要。二是跨界意识。这既包括开放创新要素的空间跨界,也包括开放创新主体的思维跨界。三是协同意识。这意味着要善于集中智慧,凝聚力量,开放建构,有机整合。四是前瞻意识。即不仅关注“现实的文化”,更要关注“文化的现实”,在与时俱进中实现文化转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