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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12年11月29日 星期四

    城乡养老保险衔接办法征求意见

    《 光明日报 》( 2012年11月29日   10 版)

        本报北京11月28日电(记者邱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近日发布《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12年12月16日。据悉,我国职工养老保险、新农保以及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将实现衔接转换。

        今年,新农保和城居保已经在全国各地全面实施,目前已经覆盖4.59亿人,其中缴费人员3.28亿人。征求意见稿明确,参加职保缴费年限满十五年(含依据有关规定延长缴费年限)的,可以申请从新农保或城居保转入职保;职保缴费年限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申请从职保转入新农保或城居保;参保人员无论是从新农保或城居保转入职保,还是从职保转入新农保或城居保,都将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随同转移。对此,人社部相关负责人表示,规定将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包括政府补贴部分)予以转移,有利于最大限度保障参保人员权益。

        根据征求意见稿的内容,此暂行办法适用于尚处于缴费期、未领取养老保险待遇的参保人员;已经按照国家规定领取各制度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由于不需要重新计算待遇,因此不适用。参加职保和新农保或城居保人员在达到职保规定的法定退休年龄后,可以申请办理职保与新农保或城居保的衔接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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