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福州11月24日电(记者高建进)福建省人民政府与教育部今天在福州签署共建福建师范大学协议,以促进该校不断提高教育质量和科研水平,使之成为两岸教育交流合作的重要纽带和桥梁,优秀教师和高素质人才培养、高质量社会服务以及高水平科学研究和成果转化的重要基地。
根据协议,教育部将围绕福建师范大学改革、发展、建设等给予八个方面的扶持:进一步推动福建师范大学与教育部直属高校的相互学习和信息交流;支持和指导福建师范大学做好“海峡两岸文化发展协同创新中心”等的培育工作,在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工程中心、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博士点、人才培育基地等有关布点和建设中将福建师范大学纳入整体规划统筹考虑;在教育部“长江学者奖励计划”、“创新团队发展计划”、“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研究生招生计划安排等方面给予优惠政策和扶持;指导福建师范大学开展教师教育综合改革,在卓越教师培养计划、教师教育本科专业综合改革、国家“本科教学工程”立项建设等方面给予扶持和政策倾斜;支持和指导福建师范大学推进国际和闽台教育交流与合作,支持福建师范大学与台湾有关高校合作举办海峡学院;指导和帮助福建师范大学制定战略规划和学科建设规划;加强对福建师范大学在教学、科研、学科建设、师资队伍建设等方面的指导和支持,推动福建师范大学在体制机制方面进行改革创新;支持福建师范大学与北京大学建立全面合作长效机制,推进北京大学在干部交流、师资培训、学科建设等方面对福建师范大学的对口支持与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