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锦涛同志在清华大学百年庆典的讲话中指出:“高等教育是优秀文化传承的重要载体和思想文化创新的重要源泉。”由此可见,文化与教育具有十分密切的关系,而大学文化则被视为先进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高等教育要肩负起整个社会乃至人类优秀文化的传承与思想文化创新的使命。
大学文化是人们对高等教育的本质和规律的主观反映,其要义是回答大学是什么的问题。大学文化不仅包括大学学术传承、创新的过程,还包括大学与社会的交往互动过程。大学文化是自主、自治的文化,是理性主义、理想主义的文化,是与社会保持距离而又对社会具有超越、引领的文化,是具有传承、创新功能的文化。从中世纪大学诞生之日起,大学就在实现对自己文化的传承创新过程中肩负起了对整个社会文化传承创新的使命,并引领社会走向进步。过去1000年来的世界发展历史表明,哪里有世界最好的大学,哪里就能得到较快的发展。
高等教育发展的历史表明,拥有以超拔的大学精神为核心内容的大学文化的大学,是一所院校成为优秀大学的核心要素,没有大学精神的文化不能称其为大学文化。大学应当倡导什么样的大学精神呢?大学文化的本质特征决定了大学精神应当崇尚学术,学术是大学的核心要素。正如哈佛大学第21任校长艾略特在治校章程中所指出的那样:“人类的希望取决于那些知识先驱者的思维,他们所思考的事情可能超过一般人几年、几代人甚至几个世纪。”优秀大学的重要使命就是培养出这样的知识先驱者,通过创新学术来丰富人类的知识宝库;大学通过传播这些先驱者的智慧来传承人类文明、培养新人;大学通过应用学术来直接推动经济社会的发展。
要传承优秀的大学文化,就必须建立先进的大学制度。大学是以学术为核心要素的独特社会组织,政府应按学术的规则来领导和管理大学,当大学实现了自己的办学宗旨的时候就在更高层面上实现了国家的意志。要传承大学文化,还需要一定的环境,在这个环境中要无处不体现大学文化的要义。大学是文化的酵母,会给学生深深地打下母校的烙印。一个拥有优秀大学文化的大学,她的校徽、校歌、开展的各种活动都能展示其对学术的敬仰、对大师的拥戴、对青年人的关怀。
大学文化是大学精神、大学灵魂的载体,而大学文化的传承、创新功能决定着大学的活力与生命力。我们应从大学文化内容层面、大学文化治校理念层面、大学文化制度层面和大学实践运行层面不断完善内部治理结构,确立学术本位的办学指导思想,使优秀的大学文化得以传承,并在传承中创新大学文化,实现自身对优秀大学的追赶与超越。
一要在大学文化内容层面,营造以“崇尚学术、发扬民主、追求卓越”为核心内容的大学文化。崇尚学术是大学的本质特征,发扬民主是崇尚学术的基本要求,追求卓越是学术研究的基本目的,三者构成一个有机的整体,共同体现出大学的学术精神。只有这样,才能使那些为学校发展作出杰出贡献的学者成为学校天然的主角。
二要在大学文化的治校理念层面,坚守“党的权力和行政权力的绩效应当体现在教师更有成效地教学和科研上,体现在学生更有成效地学习和成长上”的理念。高等院校应回归大学的学术本位,实现“大”与“学”的有机统一,回归“大”与“学”的本真。要构建自己的“大家”、“大度”、“大雅”、“大舞台”、“大基业”的理念,着力打造具有自身特色的“学科”、“学者”、“学问”、“学风”、“学生”。
三要在大学文化的管理制度层面,完善内部治理结构,形成学术与行政权力协调运行机制。高等院校应抓住制度建设的机遇,不断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形成良好的权力运行机制,为院校快速发展提供制度保障。大学章程是大学的顶层设计、内部管理的指针,要认真制定符合本校发展实际与需要的章程,对学术权力与行政权力运行机制做出明确规定,特别要按照高等教育法明确界定“党委、校长、纪委、学术委员会、教职工代表大会、教师、学生与校友”的权力与职责,使得各个利益相关者能切实行使自己的权力并履行好自己的责任。完善绩效考核制度是实现行政权力与学术权力协调运行的关键,要不断完善绩效考核制度,健全教学、科研激励机制。同时,构建有效的监督机制是行政权力与学术权力良性运行的保障。
四要在大学文化的实践运行层面,强化学术与行政人员工作职责与合作精神,规范学术与行政行为。在完善大学内部管理机制的基础上,需进一步提高教职员工的学术素养,强化其工作职责与学术使命,通过权力重心下移、分层治理、分工协作等形式规范学术与行政行为。校级管理部门与学术组织的主要职责是“制定目标、宏观调控、研究政策、对外联络、监督考核、公共服务”,二级学院(所、中心、重点实验室)具体负责学校决策执行、活动开展,成为人才培养、科学研究、服务社会以及文化传承创新的真正主体。只有科学处理权力关系,不断完善内部治理结构,才能让一切创造的愿望得到尊重、创造的活动得到支持、创造的成果获得奖励,才能迎来大学文化的繁荣,取得大学发展的成就。
(作者系宜宾学院院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