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English
  • 时政
  • 国际
  • 时评
  • 理论
  • 文化
  • 科技
  • 教育
  • 经济
  • 生活
  • 法治
  • 军事
  • 卫生
  • 健康
  • 女人
  • 文娱
  • 电视
  • 图片
  • 科普
  • 光明报系
  • 更多>>
  • 报 纸
    杂 志
    光明日报 2012年11月24日 星期六

    卫生部:内镜诊疗医师须通过考核

    作者: 《光明日报》( 2012年11月24日 04版)

        本报北京11月23日电(记者金振娅)“医师必须在卫生部认定的四级内镜手术培训基地接受培训并通过考核方可从事内镜诊疗。”今天,卫生部医政司司长王羽在由卫生部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承办的2012年全国内镜诊疗管理和技术交流大会上指出。

        据王羽介绍,由于内镜诊疗技术涉及到诸如呼吸内科、普外科、妇科、消化科和胸外科等多个专业领域,部分技术专业性很强,有的医疗机构在自身条件和技术能力尚不满足的情况下,忽视内镜诊疗技术操作复杂、风险高和难度大的特点,盲目开展新技术,对患者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了严重威胁。

        卫生部副部长马晓伟强调,今后要在内镜诊疗技术准入管理、内镜诊疗技术质量控制和规范化培训工作三个方面来推进内镜诊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

    光明日报社概况 | 关于光明网 | 报网动态 | 联系我们 | 法律声明 | 光明网邮箱 | 网站地图

    光明日报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