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锦涛同志强调:要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保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加强重点领域立法,拓展人民有序参与立法途径。推进依法行政,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进一步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确保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检察权。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能力。党领导人民制定宪法和法律,党必须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绝不允许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
坚持依法治国不动摇,而且还要全面推进,这较之以往的提法更加强烈表达了我们党对宪法精神的恪守和建设法治国家的紧迫感。
世界各国的历史以及中国的经验已一再证明,一个国家发展经济的手段和方法可能有多种,但治理好结构复杂的现代社会的方法却只有一个,那就是实行法治,建设法治国家。这是因为,法治所依赖的各项合理制度会使权力受到真实的制约与监督,换来国家的平稳发展,不折腾的执政结果;法治所内涵的民主、文明、平等、自由、人权等理念,能够让社会中所有群体的合理利益以及每一个个体的权利受到严格的保护。这一点对于中国这样一个拥有13多亿人口、56个民族的发展中大国来说更是如此。唯有依法治国才有可能带来我们所需要的秩序,从根本上解决困扰中国的各种复杂问题,让人民安居乐业,让国家持续发展。如果说改革开放的前30多年来中国的发展,更多依靠的是解放思想和对外开放,那么未来的中国要更加依赖制度的力量。
总结改革开放以来的经验,我们有足够的理由认为,全面推行依法治国的条件已经具备,一个以宪法为核心、门类齐全的法律体系已经形成。今日中国,绝大多数社会关系已纳入法律调整范围是不争的事实,人们的法律意识有了很大提升,人民群众对全面依法治国有着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强烈的要求。司法机关和执法部门不断健全,法律职业共同体大致形成,互联网等现代科技手段也为政府与群众之间的沟通提供了快捷便利的平台。所以,我们应该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充满自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