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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12年11月09日 星期五

    海南省委常委、海口市委书记陈辞代表——

    发挥生态优势助转型发展

    作者: 《光明日报》( 2012年11月09日 14版)

        “胡锦涛同志在十八大报告中指出,要“加快建立生态文明制度,健全国土空间开发、资源节约、生态环境保护的体制机制,推动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现代化建设新格局。”海南省委常委、海口市委书记陈辞说,报告中的这段表述,对于以生态优势谋求发展的海南来说,很有意义。

        陈辞说,海口是全国生态一流的城市,得天独厚的生态环境是我们科学发展的核心资源和生命线。只有坚持生态立市,环保优先,才能实现绿色崛起。

        陈辞介绍,近些年,海口始终坚持“生态立市”发展战略不动摇,坚持保护环境与经济增长并重,依托优美的生态环境,探索出了一条新型工业增产不增污、繁荣经济增效不增污、发展旅游增景不增污的绿色产业发展道路。2011年环保投资额达到13.11亿元,占GDP的1.84%,是2000年2.78亿元的4倍多。今年上半年海口市在全国113个重点环境保护城市中环境空气质量最好的,是唯一达到一级标准的城市。截至2012年10月31日,海口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为100%。

        陈辞说,近年来,海口先后制定了10多个规划,形成了较为完善的绿色生态环保规划体系,从规划上确保城市朝着绿色低碳方向转型发展。在海口,高能耗、高排放的项目绝对不能上马。三年来,海口共否决不符合环保要求的项目近300个,为保护海口市优美环境设置了一道“绿色门槛”。海口的新建项目禁止使用煤,积极发展和利用太阳能、风能等清洁能源。全市77%的公交车和99.5%的出租车已经换成新能源汽车。2011年,市、区两级法院还先后成立了环保法庭,充分运用司法手段保护生态环境。

        (本报记者 王晓樱、魏月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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