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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12年11月07日 星期三

    职工之家 冷暖贴心

    ——中国工会在奋进中实现新突破新跨越

    作者: 《光明日报》( 2012年11月07日 10版)
    在青海省平安县境内,铁路工人在进行紧张的换轨作业。 新华社发
    第七届“振兴杯”全国青年职业技能大赛车工比赛现场。资料照片
    工人在鸟巢的建设工地上劳动。资料照片

     引言

     

        过去十年,是中国工会服务科学发展、服务职工群众、促进社会和谐的十年,是实现工会事业新发展、谱写工会运动新篇章的十年。

     

        斗转星移,十年在历史的长河中只是短暂的一瞬。而这十年对中国工会来说,改革不断推进,事业不断创新,是充满挑战、生机和活力的十年。

     

        面对“走什么样的工会发展道路、建设什么样的工会、工会发挥什么样的作用”的时代课题,中国工会走出了一条充满希望和力量的阳光大道——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发展道路。

     

     弘扬工人阶级伟大品格

     

        坚持发展工人阶级先进性,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发展道路的内在要求。

     

        今年2月14日,国家电网山东电力集团公司职工高森现身国家科技奖励大会,这是中华全国总工会推荐的一线工人再次登上国家科技最高领奖台。迄今,全国已有12名一线工人获得国家科技进步奖。

     

        高森的精彩经历是广大职工勇当时代先锋、行动楷模的一个缩影。

     

        10年来,各级工会大力弘扬工人阶级伟大品格和劳模精神,广泛开展社会主义劳动竞赛。截至2011年9月底,全国已建工会企事业劳动竞赛覆盖面达74.9%,职工参与率达69.5%;职工提出合理化建议978.6万件,技术革新项目86.9万项,职工发明创造项目12.8万项,总结推广先进操作法项目12.1万项。而功能进一步完善的工会院校、文化宫、俱乐部、职工书屋、培训基地等阵地,不仅丰富了广大职工的精神文化生活,也为提高职工队伍整体素质搭建了便捷的平台。

     

        特别是通过选树和关爱劳模,进一步在全社会唱响了“劳动光荣、工人伟大”的主旋律。据统计,10年来,仅中华全国总工会就授予全国“五一”劳动奖状3499个、全国“五一”劳动奖章11159人,从2008年开始又授予全国工人先锋号6500个。

     

        以改革创新精神加强工会建设,是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发展道路的组织保障。

     

        截至2011年9月底,全国工会基层组织覆盖单位数近530万家,全国工会会员总数达2.59亿人,中国工会已成为世界上最大的工会组织。

     

        在富有中国特色的“组织起来”中,中国工会力量一次次绚丽绽放——从“攻坚沃尔玛”到推动世界500强在华投资企业建会集中行动,从“广普查、深组建、全覆盖”建会集中行动到“依法推动企业普遍建立工会组织”,从推动农民工入会到开展劳务派遣工入会集中行动……

     

        今天,中国工会不仅在建会总数和增长幅度上取得了骄人的成绩,在推进自身改革和建设、激发基层活力上同样取得了突破性的进展。

     

        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中国工会不断夯实组织基础、激发基层工会活力,创新体制机制,改进活动方式,日益成为广大职工信赖的“职工之家”。

     

     依法维护职工权益

     

        坚持维护职工群众合法权益,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发展道路的关键。

     

        工会的属性决定了维护职工群众合法权益是工会组织安身立命之本。事实上,从“组织起来、切实维权”工会工作方针的提出,到“以职工为本,主动依法科学维权”工会维权观的明确,再至对“促进企业发展、维护职工权益”企业工会工作原则的概括……十年来,中国工会不仅对维权问题的认识和把握达到了新高度,更在实践和成效上交出喜人答卷——

     

        截至2011年底,仅工资集体合同就覆盖企业195.1万家、覆盖职工1.17亿人;女职工权益专项集体合同覆盖企业161.9万个、覆盖职工6019.2万人。

     

        与此同时,各级工会重点锁定劳动就业、收入分配、社会保障、劳动安全卫生等问题,切实加大对农民工、劳务派遣工、中小微型企业职工等的帮扶力度。统计显示,各级工会开展送温暖和帮扶工作20年来,共筹集资金近400亿元,走访困难企业163万家(次),慰问困难职工家庭9757万户(次)。仅2011年,全国县及县级以上地方工会职业介绍所就成功介绍222.4万人次就业,“农民工平安返乡行动”助568万人(次)农民工平安返乡,金秋助学活动资助困难职工和困难农民工子女68万人。

     

        坚持完善社会主义劳动法律体系,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发展道路的法制支撑。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积极主动地参与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法律法规、政策的制定和修改,参与社会协调与执法监督,是工会从源头和根本上维护职工权益的关键所在。

     

        紧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形成的前进步伐,劳动法律体系在中国工会的强势推动下走向完善——

     

        随着安全生产法、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社会保险法和工伤保险条例、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等一系列劳动法律和法规的制定,以及集体合同条例、工资支付条例、企业民主管理条例等地方性法规的出台,一个多层次的保障劳动者权益、致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的劳动法律体系已然形成。中国工会十四大以来的十年,成为中国工会参与立法工作力度最大、质量最高、效果最好的时期。

     

        而工会劳动法律监督覆盖面广、组织健全的优势充分发挥,又进一步彰显了工会组织在监督劳动法律法规贯彻落实方面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截至2011年9月底,全国建立工会劳动法律监督组织54.9万个,仅2011年就受理案件10.9万件;各级工会建立法律援助机构8953个,有法律援助工作人员2.6万人、法律援助志愿者3.4万人。

     

        中国工会参与到国家法律法规的制定、修改,使社会主义的法律法规毫不含糊地充分体现作为国家主人的工人阶级的意志和利益,使广大职工在法律保护下得到应有的劳动回报,享受到改革开放和经济发展带来的成果。

     

     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坚持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发展道路的必然要求。

     

        一个靠借款2000元起家的小作坊,短短20多年后已跻身中国企业500强——浙江传化集团的成长浓缩了中国民营企业的发展神话。

     

        在2011年8月召开的全国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先进表彰暨经验交流会上,以传化集团为代表的一大批模范劳动关系和谐企业闪亮登场,标志着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在中国已有着广泛而深厚的基础,而会议对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工作的全面部署,更是昭示着我们在建设和谐劳动关系上步入一个新阶段。

     

        劳动关系是社会关系的“晴雨表”,工会是劳动关系矛盾的产物。基于对这一性质的深刻认识,中国工会将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作为重要任务,自觉地迈出探索步伐。

     

        中国工会为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护社会安定和谐筑牢了基础——

     

        2003年前后,各地工会便陆续开展了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活动;2005年,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中华全国总工会主席王兆国明确要求各地工会“推动建立规范有序、公正合理、互利共赢、和谐稳定的社会主义新型劳动关系”。

     

        如今,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活动已得到普遍开展,协调劳动关系机制进一步建立。截至2011年9月底,全国各级地方及产业工会参与建立的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制两万个,基层工会所在企事业单位建立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66万个,企事业单位工会建立劳动法律监督组织53.2万个。

     

        推动形成国际工运新秩序

     

        坚持推动形成公正合理、民主和谐的国际工运新秩序,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发展道路的重要内容。

     

        为期三天的“2012经济全球化与工会”国际论坛8月31日在北京闭幕。这已是中华全国总工会第八次主办该论坛。作为东道主,让全国总工会备感自豪的是,仅仅9年时间,论坛就从首届仅有来自4个国际工会组织的9位领导人参加,发展到最多时出席论坛的外国工会组织领导人达到209位,分别来自89个国家、146个组织。

     

        “经济全球化与工会”国际论坛的巨变,可谓十年来中国工会外事工作的生动写照。

     

        在经济全球化的背景下,能否建立公正合理、民主和谐的国际工运新秩序,直接关系到各国劳动者特别是广大发展中国家劳动者的权益实现。

     

        在国际工运事务中赢得话语权,国际影响力显著增强——

     

        为在国际工运事务中赢得应有的话语权,中国工会审时度势,在坚定不移地走自己的路的同时,高举和平、发展、合作、工人权益的旗帜,积极参加国际性、国家和地区间工会、劳动界的多边或双边事务,创新平台和载体,加强交流与合作,增进理解与友谊。

     

        截至目前,中国工会已与400多个国外工会组织建立了多种形式的友好合作关系。

     

        开放而负责的姿态,热情而务实的行动,不仅让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发展道路名播四海,中国工会“朋友遍天下”,而且使得中国工会在国际工运中的话语权不断扩大、国际地位日益提升、国际影响力显著增强。

     

        2011年6月6日,中国工会代表成功当选国际劳工组织理事会工人组正理事。这是自1983年我国恢复在国际劳工组织的活动以来首次当选工人组正理事,被视为中国工会在国际工运中崛起的信号。(本报记者  王燕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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