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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12年11月05日 星期一

    让法律援助的春风吹遍大地

    《 光明日报 》( 2012年11月05日   13 版)

        江西省星子县司法局局长 王中信:

        如何做好法律援助工作,让困难群众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让他们的法律尊严得到维护,让社会的公平正义得到伸张,一直是我关心的问题。如果这类问题解决不好,会影响党和政府的形象。

        我的突出感受是,近年来,法律援助作为一项重要的法律保障制度越来越受到重视,被作为一项重要的“安民工程”来看待,从窗口建设、办公条件改善、经费支持等入手,为法律援助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有力保证。

        在工作中,我和同事根据地方实际,因地制宜,在法律援助上不断地摸索行之有效的方法。例如,对一些服务对象有所侧重,将农民工、零就业家庭、残疾人、老年人等列为重点援助对象,同时把服务对象扩大到刑释解教人员、无职业、流浪乞讨青少年、服刑在教人员未成年子女和农村留守儿童,针对其不同特点提供个性化、专业化服务,帮助他们依法解决相关问题。另外,在工作中创新服务方式,尽量提供优质、有效的服务。

        党的十八大即将胜利召开,作为一名党员、一名司法工作者,我将不断提高自身工作水平和责任意识,通过高质量的法律援助,实现服务民生“零距离”。(本报记者王国平 通讯员周晓波采访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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