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病不难,治病不贵,让城乡百姓病有所医。3年来,吉林省扎实稳步推进医疗改革,一切从患者出发,切实解决群众就医治病这一民生问题。秋末冬初,记者到长春、延边等地的医院采访,与就医患者进行面对面的交流,那声声话语诉说着对党和政府的感激,传达着对新医改政策的欢迎。
新农合,让群众看病有保障
正在延吉市新兴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输液的李大娘说起看病很感慨:“年龄大了身体差,三天两头要看医生,以前都让人送到市里医院去看病、买药,现在在家门口就可以解决了。”
乾安县水字镇农民龚春玲心脏病犯了,在镇卫生院住了10多天,一共花了1000多元,新农合报了800元,自己才花了200多元。“现在看病不仅方便,而且基本不用花啥钱了。”龚春玲说。
“过去3年,省投资25亿多元,建设了124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并扶持建设了42个县级医院、121个中心乡镇卫生院、710个村卫生室。”吉林省卫生厅厅长隋殿军说,今年吉林省新农合参合人数达到1328.45万人,占在乡农业人口的99.8%以上。新农合人均筹资标准达到301元,农民个人缴费额度维持50元不变,政策范围内的补偿比例提高到75%,参合农民住院补偿封顶限额提高到8万元。3年来,全省累计投入医改的资金达到206.9亿元。
零差价,患者和医护人员“双满意”
在长春市农安县医院大厅内,记者看到,整洁的墙壁上挂着8块医改公示牌,正在输液的刘大爷说:“以往感冒打个吊瓶要50多元,如今药费、处置费等都加在一起还不到20元。”
吉林省从2010年2月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统一招标、采购、配送,大大降低了药价。通过卫生厅集中培训,目前全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部实行网上采购、配送、结算的基本药物管理模式,基本药物供应在省级基本药物集中招标采购服务平台,统一招标、采购、配送、结算。经过省级集中招标,全省中标药品价格与国家最高零售价相比,平均降幅达51.7%,与全国基本药物平均采购价相比平均降幅为18.9%,其中抗菌素类药品降低了66%,大输液降低了76%。
在推行基本药物制度的同时,吉林省还在所有政府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面实行“收支两条线”和绩效管理,构建稳定的长效财政补偿机制和激励性分配机制相结合的保障模式。
救助制度,大病重病就医不用犯难
付雅珍今年66岁,吉林省长春市人,2003年被诊断为尿毒症,每次血液透析420元,一年下来要花六七万元,而老两口的年收入才4万多元。要不是亲戚们帮衬着,这日子早就过不下去了。“从今年7月开始,血液透析费医保几乎全部报销了,再也不用愁医药费了。”说到此,笑容展现在老两口的脸上。
长春市医保基金通过议价谈判和设备团购,与当地10家医院达成协议,由医保基金按每月每位透析患者3500元的价格支付医院血液透析费用。参保患者可以自主选择其中一家,只需年初一次性在市级医院交700元,区级交400元,就可享受全年血液透析及合并用药治疗。
据介绍,吉林省通过医保机构与医疗机构的“议价谈判”,推出单病种定额治疗、诊疗项目降价等多项惠民政策,统筹基金少支出60%,个人自付比例平均下降77.06%。
据隋殿军厅长介绍,实行新医改的成效主要表现在:城镇居民和新农合的财政补助标准提升,报销比例提升,就诊和住院的人数提升,医务人员的工资水平提升;全省药品价格和国家的最高限价比同比下降了51.7%,门诊次均费用下降了31%,住院费用下降了58%,县外转诊率下降了2.4%。
这些数字和患者的现身说法,让我们感受到了新医改带给老百姓的实惠。
(本报记者 林 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