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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12年11月03日 星期六

    专家观点

    《 光明日报 》( 2012年11月03日   07 版)

        音乐下载收费不会形成垄断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知识产权专业委员会委员 孙黎卿

     

        此次下载收费是环球、索尼BMG、华纳和台湾的几家中型的唱片公司联合百度、QQ等大型音乐网站一起做的,滚石和EMI百代并没有加入,所以不会形成市场垄断。即使他们加入也不会形成真实的垄断,因为他们能决定的只是买歌的价格而非下载收费的价格。各个网站依然可以自行选择以单曲计价或者包月等形式来收费,大众也可以选择自己能接受的价格和方式去下载歌曲,不会出现统一面目。

     

        文化产品收费是大势所趋

     

        北京交通大学文化产业研究中心主任 皇甫晓涛

     

        我国的文化产业刚刚起步,过去消费者习惯文化免费服务,版权门槛也较低。现在随着文化需求的提高和文化产业的发展,前期进行市场投入和产业研发的文化产品供应商势必要通过收取费用来获得收益,先是精品节目收费,而后是主流节目收费,这是一个长期的趋势。政府有关部门要在版权经济监管、文化产品收费标准制定、规范文化供应商参与公共文化服务平台等方面做好政策引导。

     

        被收费者应该是互联网站

     

        音乐人 小柯

     

        音乐收费下载是好事,但有担心处:此举实则将是互联网站又一巨额盈利模式,形成互联网站吃肉,国际音乐大公司喝汤,音乐人看脸色捡剩的局面。互联网音乐之前是靠盗版吸引流量收取广告盈利,现随大势转向从音乐本身盈利,既可二次吸金,也可洗清原罪。被收费者不应是网友,应该是音乐互联网站。(温源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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