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11月2日电(记者杨亮)经国务院批准,福建省、广东省及厦门市、深圳市从11月1日起实施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改革试点。自11月1日零时起,福建三明市庆云物流有限责任公司、广东新邦物流有限公司、深圳联邦仓储有限公司陆续开出该省市第一份交通运输业、现代服务业增值税专用发票,标志着上述省市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改革试点正式上线成功,新旧税制转换工作顺利启动。
财政部有关负责人介绍,目前,四省市营改增改革试点各项工作运行平稳、有序,各相关信息系统运转正常,试点企业配合积极,反映良好。试点改革将为四省市相关行业、产业的发展带来新的机遇,进一步推动制造业的升级和第三产业的发展,促进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和经济结构的调整。
国家税务总局透露,目前,广东省纳入“营改增”纳税人16.46万户,其中深圳市6.42万户;福建省纳入“营改增”纳税人2.94万户,其中厦门市0.62万户。各地要确保纳税人11月顺利开出发票,12月准确申报缴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