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English
  • 时政
  • 国际
  • 时评
  • 理论
  • 文化
  • 科技
  • 教育
  • 经济
  • 生活
  • 法治
  • 军事
  • 卫生
  • 养生
  • 女人
  • 文娱
  • 电视
  • 图片
  • 游戏
  • 光明报系
  • 更多>>
  • 报 纸
    杂 志
    光明日报 2012年10月30日 星期二

    观点新闻

    建立多层次幼儿教育监管体系

    作者: 《光明日报》( 2012年10月30日 02版)

        卢乐山(北京师范大学教授、学前教育专家):

        本报北京10月29日电(记者罗容海)“幼儿教育有其特殊性,幼童不像大学生、中学生有判断力和表达渠道,所以,越小的孩子越需要特别的关心和爱护。”谈到近期连续曝光的幼儿教师虐童的恶性事件,北京师范大学教授、学前教育专家卢乐山表示,当前最迫切的是加强幼儿教育监管力度,建立多层次、立体化的幼儿教育监督管理体系。

        卢乐山指出,“多位教育学者一直在呼吁制定《学前教育法》,尚未立法前,要明确幼儿园尤其是民办幼儿园的政府主管部门。另外,要重视幼儿园园长、主任的作用,发挥他们的直接监督职能,建立问责制度。幼儿园教师的上岗资格要有一定标准,不能随便聘用。要努力提高幼师、高校学前教育的质量,普及学前教育教师资格考核,完善在岗业务培训制度。”

    光明日报社概况 | 关于光明网 | 报网动态 | 联系我们 | 法律声明 | 光明网邮箱 | 网站地图

    光明日报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