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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12年10月30日 星期二

    喜迎十八大·百姓期盼(11)

    稿酬标准应适当提高

    作者:河南省邓州市委宣传部新闻科 王中献 《光明日报》( 2012年10月30日 01版)

        近日,我又收到了两张稿费通知单,但一点也高兴不起来。两篇稿子稿费一共25元,孩子不屑一顾地说:“还不够买一个文具包。”这让我心里很不是滋味。

        上世纪90年代,我的一位同乡发表了一篇文章,稿费加上学校的奖励,买了一双皮鞋,那时很是风光。尽管物价连年上涨,可是很多媒体稿酬标准执行的还是上世纪90年代的标准。在我身边,不少原先爱好写作的人,迫于生计,现在都放弃了写作,干起了别的营生。我为写作奋斗了将近20年,却连家里前些年盖房的欠款还没有还清。如果没有一份正式的工作,单靠写作,我肯定是生存不下去的。

        爱好写作的人完全应该在为社会创造精神财富的同时,获得相应的物质财富,过上体面而有尊严的生活。让稿费与物价齐飞吧!当越来越多的人无衣食之忧、专心致志地从事创作时,我们的社会一定会走进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新时代!

        (本报记者 刘先琴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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