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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12年10月30日 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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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弘扬“最美精神” 构筑“道德高地”

    作者:葛慧君 《光明日报》( 2012年10月30日 14版)
    图为“浙江骄傲”年度人物颁奖典礼现场 资料图片

        公民思想道德建设是社会主义道德建设的基础工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是思想道德建设的灵魂和根本。近期,浙江涌现出“最美妈妈”、“最美司机”、“最美姑娘”、“最美教师”、“最美爷爷”、“最美警察”等一大批影响全国、感动全社会的“最美人物”。这些道德模范和时代楷模,在平凡中见伟大、在朴实中见崇高,具有很强的当代浙江人的代表性,更是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生动诠释,为浙江构筑“道德高地”、建设精神家园注入了强大的价值力量。

        一、“最美现象”深刻反映了广大人民群众对向上向善、崇德尚义的和谐环境的共同坚守与不懈追求

        辩证唯物主义认为,任何现象都由本质决定,都是本质的某种表现。“最美”从网友表达认同的一个修辞,演化为全社会共同发现和弘扬真善美的一种现象,其根本力量源于人们对善良等人性基本品质的强烈认同。

        中华传统文化历来强调“百行德为首,百德善为先”。英国哲学家罗素也说:“在一切道德品质之中,向善的本性是最重要的。”向善是一种最本质、最人性的道德诉求,包含着克己、为人、真诚、尊重、理解、宽容、奉献、正直、勇敢等多方面的价值取向。不论是“最美妈妈”吴菊萍挺身而出的“惊世一举”、还是“最美爸爸”黄小荣奋不顾身的“惊人一跃”,或是“最美司机”吴斌强忍剧痛的“完美一刹”,其实都是长期积累和养成的在特殊时刻瞬间迸发的一种发自内心的道德需要。“最美”,就美在朴实无华的善良、美在真挚无悔的奉献、美在勇于担当的责任、美在不假思索的瞬间。“最美”的称谓,是社会公众对日常生活中那种平凡而又出人意料的善良行为的道德激赏和赞美,体现了百姓内心的一种社会理想和价值期许。“最美”使人们相信,一个人有了向善之心,才能充实自己的人生;一个社会有了向善的力量,才能变得和谐美好。

        关注是一种力量。“最美”是群众命名的,发现和传播“最美人物”的过程,是一次全社会的道德确认的过程。这种普遍由民间而网络而主流媒体,由媒介传播而政府参与而社会团体响应,共同把一个又一个“最美人物”推向全社会的现象,反映了全民的文化自觉和价值觉醒。“最美”行为的自发性昭示世人,当今时代,价值观的“长城”依然在公众心中坚强挺立,真善美始终是人们的行为准则和价值取向;“最美人物”发掘的民间性告诉我们,“最美”有着广泛的群众基础,绝大多数人的内心充满正直、善良和勇气,美好的道德情操是时代和人民的强劲呼唤;“最美”事迹的传导性充分证明,面对转型期存在的一些问题和矛盾,这些最美的人、最美的心灵,能够激发全社会对向善风尚的大力弘扬,促进社会正能量的集体输出,推动社会正气、道德力量的持续增长,反映人们对重构社会道德体系、建设和谐美好社会的强烈愿望。

        二、“最美群像”生动展示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实践魅力和深远影响

        道德与人的实践活动密不可分,渗透在社会关系的各个方面。浙江“最美人物”群体的出现,是独特的文化基因、健全的制度安排、良好的环境氛围、有力的典型宣传共同作用的结果,不是偶然的而是必然的,不是个体行为而是一种社会现象,不是一时个例而是一种社会趋势。

        种子发芽需要“良田沃土”,道德成长离不开“社会营养”。一个人关键时刻的抉择,源于日常行为与精神气质;危难时刻迸发出的美丽举动,更是社会价值观的忠实演绎。“最美人物”的先进事迹和高尚品德,植根于中华民族深厚的道德积淀,植根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的实践沃土。浙江历来是人杰地灵的文化之邦,是中国近现代革命的发源地,是改革开放的前沿阵地,兼容并蓄、励志图强的精神气度和厚德崇文、创业创新的价值品格,渗透在5400万浙江人的精神基因中。历届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将其作为事关全局的战略任务来抓,作为党委政府重要工作统一规划、专题部署、大力推进。全省深入实施文明素质提升工程,积极落实“浙江省公民道德养成计划”,持续开展“做一个有道德的人”、“讲文明树新风”、“全民阅读”、“我们的节日”、“礼让班马线”、“我们的价值观”大讨论等一系列主题宣传实践活动。浙江省第十三次党代会更是明确提出,要“积极倡导以‘务实、守信、崇学、向善’为内涵的当代浙江人共同价值观”。“最美土壤”孕育了“最美硕果”。近年来,郭文标、吴菊萍等5人获得全国道德模范称号,俞佳友、钟杏菊等25人获得了全国道德模范提名奖,全省100余人次入选中国好人榜。他们的先进事迹和高尚品德,浓缩了浙江多年来坚持“两手抓”、高度重视精神文明建设的丰硕成果,反映了浙江人民人心向善的社会风尚,进一步凝聚起促进改革建设的强大精神力量。

        正确的道德观念只有转化为社会群体意识,才能为人们自觉遵守和奉行。模范的“标杆现象”只有被传递放大,才能有效激发“群体效应”。“最美群像”的产生,既源于个人以亲身行为践行“最美”、公众以敏锐触觉发掘“最美”,也是媒体以自身平台传播“最美”、政府和社会以实际行动表彰“最美”的结果。近年来,在浙江各地,发现“最美”已成常态。连续开展7届的“浙江骄傲”年度人物评选活动、2007年以来开展的浙江省道德模范评选活动、杭州市“十大平民英雄”评选等活动,都将群众参与作为发现、推荐“最美”的主要渠道和关键环节,并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响应。媒体高度关注我省“最美现象”,并形成了传播“最美”的合力。数十家主流媒体和上百家门户网站对“最美妈妈”等事迹作了大篇幅报道、长时段播发;省级媒体与地方媒体保持联动,近5年来省、市两级新闻媒体开设公民道德建设专栏专题已超过50个;传统媒体与新兴媒体强化互动,还原人物真实一面,掀起强劲的“最美”之风。

        三、“最美精神”为建设物质富裕精神富有的现代化浙江提供了强大动力和新的契机

        伟大的时代呼唤伟大的精神,崇高的事业需要崇高的追求。浙江省第十三次党代会开启了建设物质富裕精神富有的现代化浙江的新征程。时代楷模是精神富有的典范,“最美现象”背后闪耀的“最美精神”,能够引发一个地方道德力量的内生发展,引领当代浙江人践行“务实、守信、崇学、向善”的共同价值观,做精神富有的浙江人。

        弘扬“最美精神”,要立足保持“最美人物”学习宣传的良好态势,不断扩大“最美现象”的影响力和覆盖面,进一步增进认知认同,在全社会牢固树立鲜明的道德标尺,使赞叹“最美”成为这个时代经久不衰的主题。要适应社会生活的新变化和群众接受习惯的新特点,更多地运用文学、美术、影视、舞台艺术等手段塑造“最美人物”的感人形象,把生活真实和艺术真实有机结合起来,使“最美人物”更加深入人心;要从理论层面深入研究“最美现象”,分析现象产生的原因、途径、条件、机制,进一步提炼、深化“最美现象”的精神实质;要运用新闻报道、网络论坛、公益广告等形式,使“最美人物”走进千家万户,扩大“最美人物”的社会影响;要深入研究全媒体时代宣传道德典型的有效途径,善于运用网络发现和推介“最美人物”,利用网民力量传播主流价值,努力把互联网打造成为道德模范宣传的新阵地,进一步推动礼敬时代楷模、学习时代楷模的良好社会环境的形成。

        弘扬“最美精神”,要切实为“最美人物”的不断涌现提供机制保障,使“最美”由“盆景”变为“风景”,努力打造“最美浙江人”这一精神文化品牌。要按照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和当代浙江人共同价值观的要求,遵循公民道德建设规律,从根本上调动广大人民群众参与道德建设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要在全省开展以“发现‘最美浙江人’、争做‘最美浙江人’”为主题的宣传活动,各级党委宣传部把选树“最美人物”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各行各业把选树“最美人物”作为树立良好形象的有效抓手,各级新闻单位把宣传报道“最美人物”作为新闻战线“走转改”活动的重要内容,营造从人人学习“最美浙江人”到人人争做“最美浙江人”的浓厚氛围;要坚持“主体在民、参与靠民、宣传为民”的原则,强化群众的主体地位,激发群众的智慧力量,推动群众自发自愿参与道德模范评选,确保“最美人物”具有强大的群众说服力和社会影响力;要建立完善“最美人物”的表彰奖励制度,坚持精神鼓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推动民间设奖和政府评奖相协同,以强有力的激励政策和实打实的厚待回报引导社会风气;要不断改进“最美人物”的评价反馈机制,通过社会调查、网上测评等形式,检验选树效果、改进工作方法,不断提高“最美人物”选树的科学性和有效性,着力通过不断发现、传颂“平民英雄”,表彰、践行“凡人善举”,推动浙江大地道德风尚整体提升,汇聚成蔚为壮观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的“浙江最美风景”。

        (作者系浙江省委常委、副省长、宣传部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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