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10月24日电(记者殷泓、王逸吟)“我们将全面建立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健全内部监管机制,强化管理责任,防止各种违法违规现象发生。”民政部部长李立国说。
今天下午,受国务院委托,李立国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了社会救助工作的情况。在谈到强化社会救助监督管理时,李立国作了上述表示。
李立国介绍,截至2011年底,全国城乡低保对象7582万人,约占总人口的5.6%,基本实现应保尽保。2011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的意见》,建立了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制度,明确了主动救助、教育矫治、回归安置、源头预防等政策措施。
在谈到当前社会救助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时,李立国指出,相关法制建设相对滞后,其中最突出的问题就是没有一部社会救助基本法律,难以对社会救助相关问题进行全面、系统的规范和调整。在核批社会救助对象时,由于商业银行法等法律有限制条件,民政部门无法及时查询救助申请家庭财产等经济状况信息,再加上资格条件不够完备、审核审批程序不够严密、个别工作人员素质不高,造成一些地区出现社会救助对象认定不准确以及“关系保”、“人情保”等问题。
对此,李立国表示,下一步将着力强化社会救助监督管理,具体包括:进一步规范社会救助操作流程,实行社会救助经办人员和村(居)干部近亲属享受救助备案制度,完善动态管理措施,全面建立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完善社会监督机制和投诉举报核查制度,严格责任追究,对因工作重视不够、管理不力发生重大问题、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要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